2018年8月11日,潘明恩带回杭州接受了监察调查。 (资料照片)
6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潘明恩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件,希望“今天站在法庭上,我对所有职务犯罪逃犯说‘不要混乱,马上回来吧’。 逃亡三年而被逮捕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借着在法庭上说话的机会,发出了他的声音。
潘明恩今年50岁,从青年开始做生意,2009年进入国有企业,之后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担任浙江商控股有限公司副社长,进入省属大型国有企业的领导地位。 2015年9月,听说有职务犯罪的嫌疑后逃跑了。 2018年6月,杭州市上城区监委接到逃往潘明恩的任务。 8月9日,由上市区监委、公安局组成的联合逃亡集团在辽宁省沈阳市逮捕潘明恩,恢复了事件。
擅自违反利息,多次突破廉洁下划线
“2015年社长和社长都被逮捕了。 我在沈阳出差了。 听说杭州有人在找我,我的第一反应就此结束。 一定是事故。 其实,我最初想到的是投票。 ”潘明恩在讲述自己逃脱的经历时,使用了“阴差阳错”一词。
潘明恩从2009年开始进入浙江商控股公司。 说到当初的选择,他坦率地说自己做生意多年,已经赚了很多钱,经济条件和家庭生活都比较优秀。 “我进入国有企业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想要更高的平台。”
潘明恩从浙江商控股中层副职开始,最初主要代表公司和辽宁、河北等北方省部分企业开展钢铁贸易业务。 在工作中,他偶然发现,在签订交易合同后,浙江商控股公司先向对方付了钱,但是没有进行真正的交易,对方根据约定的条件后来付利息。 公司就这样收取利率,本人的“业绩”和业绩奖金也在上升。 在得到公司当时主要负责人的默许后,潘明恩第一次着手这件事,公司的业务报告书也越来越“干净”,本人在短短几年内就由副升正,还从中间层正职晋升为集团副职的领导人。 随着成绩的提高,除了名利诱惑之外,久历商海的潘明恩不顾部分合作企业寻求保证,向公司埋下了“定时炸弹”。
其实潘明恩采用的这种经营模式,实质上是国有企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贷款收入的金融活动,已经超出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违法行为。 从2012年起,相关北方借款企业开始出现过期无法偿还的情况,很快就会逐个企业破产,“上司”失去联系,落网。 到事件发生为止,浙江商控股已经收回了10亿多元的贷款资金。
“违反经营不仅给国有企业带来巨额损失,而且在与对方企业的交流过程中逐渐堕落,多次突破廉洁的下划线”,该事件调查组相关人员表示,相关企业为了用潘明恩的手向浙江商控股公司借款,多次贿赂他及其妻子李某,但几年内潘明恩受贿 “最初,他在参加对方企业宴会时收到了手表,后来在个人账户直接收钱,开始向司机要钱,最后从对方那里得到的价值120万元的奔驰车也没有拒绝。 为了掩盖别人的耳目,他把这辆奔驰聪明地登记在了妻子李某的名下。 ’他说
听说有人在找,马上就对“事故”作出反应,潘明恩知道了自己的罪行。 他与律师和政法系统的朋友商量,得到的建议都是投票。 和妻子李某商量后,他买了去杭州的火车票。 但是,一想到面对长期监狱生活的可能性,就一念之差,潘明恩在关键时刻还是选择了畏罪而逃。 当时正在处理此案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潘明恩为逃犯通缉。
吃饭晚上睡不着,害怕惩罚错过机会
回想起“离家买油棒,回家后还是锁上门,门外有点脚步声,害怕了”3年的逃亡生活,潘明恩的心有些悸动。 现在,他反而表情看起来轻松,承担了自己行为应有的结果,心里坦率,再也没有感到恐怖的心情。
为了“缩小目标”,逃亡的三年中,潘明恩主要躲藏在我国东北地区的小镇里。 “强势流浪、慌张”是面包片描写自己逃亡期间的生活状态。 为了隐瞒身份和行踪,他不得不在两三个月内更改房租。 因为不出示身份证,不能签订合同,他也不能通过正规中介公司找房子,只能承担远远高于市场合理价格的租金。
租房子确定藏身之处并不意味着一切顺利。 对于心怀周密的潘明恩来说,昼伏夜出是不可改变的生活常态。 “逃跑是在黑暗中行走,整天看不到太阳。 我白天不敢出门,太阳越出来越害怕,害怕被别人看见,出门只能走两步,只能选择晚上。 晚上也很辛苦。 因为躲在人口稀少的小镇里,晚上9点多的人把灯关掉,我也只好把灯关掉。”潘明恩,三年没有食欲,夜里睡不着,心理紧张,迅速崩溃了他的身体,但妨碍了逃亡者的身份,他不能去正规的大医院进行系统的治疗,自己 “那个时候,我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状态,所以想找个短见。 ’他说
其实在逃亡中,潘明恩也曾考虑过为了早点告别身心而下决心去投票。 2016年3月,妻子李某特意来到他的逃亡地说:“请你投票,我和孩子已经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
李某和潘明恩是结婚夫妇,从零开始战斗了多年,两人的感情基础很好。 潘明恩在实施职务犯罪时,有些行为是和李某一起实施的,这本来是牵着妻子的,现在正在外出逃走,这种亲情的号召使他非常内疚和面无表情。 “我真的很想投票。 潘明说:“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无论向妻子的孩子解释,后来还是害怕惩罚,这次错过了回岸的机会。”
2017年3月,时任浙江商控股相关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被一审判决。 潘明恩一直关注这一事件,发现这些老同事纷纷作出不利于他的供述,他更加后悔。 由于自己不知道,他失去了向司法机关辩解的宝贵机会。 潘明恩相信“如果我早点投票,绝对可以轻易判断,至少应该比我的上司轻易判断”。
南下北上转战万里,不达到目的决不撤退
2017年2月,杭州市上市区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要求设立监察委员会,区检察院检察官15人转会,其中有参加潘明恩的追究。 “2015年,潘明恩被我们抓住时逃走了。 对于他的事件,我没有放弃。”转归干部林嘉曾经是城镇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青年检察官,对潘明恩事件印象深刻。 现在,作为上市部纪委的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林嘉不忘逮捕潘明恩。
2018年6月,上市区纪委监委精选中坚力量,与区公安局组成追逃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金晓东担任组长,对潘明恩展开了激烈的追逃。 “无论他逃到哪里,逮捕事件,不达目的,决不撤退”金晓东在动员会上说。
上海、广州、沈阳、唐山……一个多月来,逃亡集团奔走于中国一半的沟通合作、面试访问、政策攻势、大数据筛选……逃亡集团运用了传统方法和新技术。 2018年8月9日,潘明恩终于被捕。 “抓住他只是一瞬间,为了这一瞬间,我们南下北上,万里转战,收集线迹如海捞针,完成了信息拼图。 在此期间,我们一次乘上红眼航班,向家人告别,但比起胜利完成任务,那一切付款都没什么大不了”追击逃亡集团的干部吴晓华感慨万千。
回案后,潘明恩表示在特务集团教育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刻坦白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案件,赔偿赃物。 他终于能够冷静地反省的时候,潘明恩也清楚地看到了自己思想的深刻问题,说“一是急功近利,二是忽视了底线”。
从进公司到事件,仅仅6年他就上升到了3级,对公司来说是正确的“明星职员”,但这也是他,隐藏在公司巨额的损失中。 国企和私企有什么不同?为什么私企能做到,国有企业不能做到? 拥有国有企业这一事业的大平台后,如何维护国有资产的利益? 这一连串的疑问,潘明恩回到事件后才想理解。
让他最后悔的事,不要多次错过投票的机会。 当读到《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可以减轻》的法律规定时,曾经的商界精英说:“逃跑的3年不能减刑,应该坐的牢如果提前投票的话,也许可以作出数年的判决,但是进来这是很辛苦的事情。”
2019年2月1日,上市区监委将潘明恩职务犯罪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被至今所属党组织开除党籍,被所属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现在休庭,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