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制造监管_ 古代对制假贩假严惩不贷 致人死亡处以绞刑 监管官员一同问罪

最近,国产食盐的“添加剂”与砷相匹敌的传闻在网络上广为流传。 尽管最后央视散布谣言,这只是谣言。 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经常触及到人们的神经,国家不得不在各个层面都致力于食品安全。 在古代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有什么办法吗

食品制造监管

《礼记》中有这样一段:“五谷有时候,果实不成熟,没有市售”。 这里记录的是先秦时代关于食品安全的交易规定,没有成熟的粮食和水果是禁止进入市场的同时,非狩猎季节的鸟类和鱼类等也不能进入市场。

到了汉代,随着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易的物品也增加,非法者在食品中动手动脚,开始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最常见的是在酒里掺水,当时的酒本来就是水酒,一加水,真的鸟就灭了。 但是,决定命运的食品安全事件并不多见。

食品制造监管

汉代“吃肉,杀肉,受伤,伤害患者,尽快决定应该做什么。 那个县的官员虽然加厚了肉,却又热乎乎的。 全烧和官员,坐在肉臧上,和盗贼有同样的法律”。肉类变质,发现因不能立刻破坏而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相关官员和销售者同罪。

到了唐宋时代,商品经济空前繁荣,非法商人更加大胆,开始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为了有效监督和根除有毒有害食品在市场上的流通,唐代规定“亲肉有毒,曾经患者,馀人迅速焚烧,违反者之杖为九十”,因此与人吃卖,生病的人只有一年,死亡者就会被绞死,即人活着死亡的人遵循过失杀人法。 」在这里的意思是,发现变质的食品必须立即废弃,必须立即废弃的情况下,打九十根拐杖不破坏地故意销售,生病后监禁一年,消费者死亡后绞死,消费者不知不觉误食有毒有害食品的情况下,销售者也是过失

食品制造监管

在宋朝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制造假货也增长了势头。 据当时的杭州消息,聚集了很多非法商人,他们通过制造假货来谋求眼前利益,完全不顾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 例如在酒里掺入灰,鸡胃里加入砂子,给鹅和羊打气,鱼里加水,织物上涂油粉,防不住消费者。 这些都记载在宋人周密着作的《德辛杂识》中。 不法之徒利用这些不法手段无法抵御当时的众多消费者,“物市人,小恶之物,装饰新奇的伪善之物,被装饰得真实”。 面对这种情况,宋朝继续唐朝这样严厉的惩罚。

食品制造监管

古代对食品安全持续高压状况,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相关销售者和监督官都无法逃脱关系,可以说一律受到严厉处罚。 如果消费者死亡,非法商人只能绞死道歉。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