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为了修理“拿出钱”车的“旧伤”,自制了驾驶员占几个人与修理厂的员工合谋,故意建造事故现场骗取保证。 结果,没想到他自己的车上装载的驾驶记录仪记录了全过程。 诈骗被迎接警察的四营三连的民警识破了。
11月6日晚,温州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四大队三连接到报警,说管辖区的中汇路和秀浦路的十字路口发生了两辆车相互摩擦的交通事故。 警察接警察赶到现场时,这起交通事故第一次很普通,经过仔细调查,很奇怪。
温州公安交管局四大队三连的郑益豪警察说:“有的痕迹比较旧,有的痕迹比较新,旧的痕迹不像在现场遇到的,当时我们还没有决定责任,这个司机立刻提出,这个责任都是我的,想立刻承认这个责任,自己投保了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白色轿车上安装了驾驶记录仪,记录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据驾驶录像机报道,在某修理厂的工作人员的指挥下,当天下午7点55分左右,在瓯海娄桥、潘桥一带寻找最佳事故的发生地,制造完美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 最终,某辆白色轿车和修理厂的工作人员郑某驾驶的银色轿车在卢桥大街上,在汇合路和秀浦路的十字路口发生了“如意”事故。
他们占据了某个自作自受,伪造了现场,但出乎意料地疏远了,在自己的汽车驾驶记录器上记录了全过程。 铁证如山,面对眼前的证据,算命师必须承认事故确实是自己故意造成的,以欺骗修理车为目的。 原来,有一天前发生了事故,但是车的损坏没有去修理。 下次我打算去修理厂给车上全车涂漆,一起划伤引起事故,希望保险公司赔偿修理。
被民警识破后,某承认错误,深感后悔,放弃处分,建议自己承担一切损失。 但根据有关规定,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属于保险诈骗罪,面临法律的严厉处罚,诈骗金额超过1万元的,由公安机关拟定调查,有关人员也面临刑事拘留的处罚。 目前,该事故已移交大队事故中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民警表示,这种欺诈行为应该受到法律严厉处罚,金额越大应该受到刑事处罚,希望很多驾驶员慎重。
(素材来源:温州台实习编辑:陆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