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保险政策_ 哈尔滨市医保局发布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问答

24日,市医疗保险局就最近关注的问题,对哈尔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政策解释。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支付期限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

2007年,哈市开始实施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要求,合并了两种保险,统称为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城乡医保保险政策

资料图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加入范围

答: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投保范围涵盖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与者以外的所有城镇居民,具体如下

一。 满18岁,市户口城镇非就业居民和农村居民,已取得市户口的非市户口常住人口,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 各种全日制高中的在校生。

三。 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包括中等专科学校、技术工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的在校学生)、学前教育机构的在校儿童、新生儿,以及市户口不满18岁的少年儿童。

4。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时间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支付期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 外出务工的居民可以延长到2020年3月31日。 如果保险费尚未支付,请在此日期前进行。如果加入保险的居民没有继续支付医疗保险费,请立即将医疗保险费存入保险合同账户,不要影响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

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为520元/人,2020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00元/人/年(包括大学生和学生儿童)。

温暖提示:在非集中支付费用期间支付保险费的,当年个人费用和政府补助资金均由个人承担。

二。 新生儿参加保险,1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支付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时,支付当年和下一个待遇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三。 特别困扰的是加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全额资助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包括60岁)的老年人和重症患者,重度残疾人,加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定额补助。

五、参加保险的必要条件

一。 本人身份证原件,户籍原件,由他人代理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 困难居民(学生)、建卡贫困人口参加保险的,还必须提供民政、残党、扶贫等部门签发的有效证明。

三。 非定居出生90天(含90天)内的新生儿:投保时提供父亲或母亲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市内户籍原件、母子健康手册。 基层代理商暂时按照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号码、XXX的儿子/女性和新生儿出生日期登记保险信息,定居后将“出生医学证明书”、户籍原件拿到原保险基层代理商进行信息变更。

4。 北京市以外的户籍居民仍需提供该市居住证和户籍地的未保险有效证明书(省内居民医疗保险体系无需提供,驻哈高校外省户籍学校大学生无需提供),不能提供未保险有效证明书的话,可以签订未保险承诺书。

六、参加保险的地方

一。 成人居民、分散居住儿童和毕业后2年待业期内,大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镇内劳动保障站、村委会办理保险注册手续。

二。 大学生和学生儿童由某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统一组织进行保险登记、信息收集。

七、收费方式

(一)银行预扣;

一。 新的投保人(不包括新生儿)在哈尔滨银行设立了“医疗保险合同”帐户,将保险登记月末由基层代理商签发的“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同扣除证书”全部存入,等待扣除。

二。 持续保险居民也可以在集中保险期内将下一年度的保险费存入“医疗保险合同”账户等待扣除,持有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卡,自助一体化进行持续保险。

三。 出生后90天内(含90天)新生儿在保险登记当日由基层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在哈尔滨银行营业所将保险费现金存入“现金缴纳业务记录号码”,设立哈尔滨银行的“医疗保险合同”帐户,按规定继续保险费。

(二)代缴保险费;

一。 行政村无法通过医疗保险系统进行农村居民投保登记的,村委会征收保险费,开具相关收据,按规定将保险费存入指定账户。

二。 大学生和学生儿童的医疗保险费由某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统一组织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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