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恶势力犯罪组织成员作出集中判决,10名被告分别监禁,其中主犯肖超被判无期徒刑,剥夺了政治权利。
据检察,2017年至2018年8月,被告人肖超等经常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被告人刘从随、王军、王浩、王林、伍温达、王仁毅、周云等为成员的恶势力集团。 该恶势力集团以暴力、恐吓或其他手段多次在贵阳市白云区麦架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由于非恶行,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其不良社会影响。
其中,2018年9月,被告肖超知道王杰龙等人在征收保护费时与酒吧经营者刘某发生了冲突。 肖超得知此事后,于10月24日晚,邀请其他团体的成员去烧烤。 25日凌晨,肖超以去刘某经营的酒吧厕所为由,与受害者刘某发生了争执。
之后,肖超让同行的王荣芳回到烧烤店,让其他组员到达了这家酒吧。 后来肖超打了刘某的耳朵。 刘某打了耳朵。 随后肖超和集团的许多成员包围并殴打刘某。 在此期间,肖超等人用长椅、啤酒瓶、烟灰缸等殴打受害者刘某的头部和身体,对方当场昏倒,被告人甘迪踢飞了对方。
事件发生后,被告陈育潇将受害者刘某用车送医院治疗。 根据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受害者刘某因外伤引起急性重症闭合性脑损伤,属重伤二级。 2019年3月10日,被害人刘某因治疗死亡。
另外,2017年4月12日,被告人肖超在白云区的酒吧与他人发生冲突,之后拿起刀子,邀请朋友回酒吧与对方战斗。 当天下午一点,肖超被告和朋友一起经过贵州师范大学求爱学院时,在这里停车的受害者杨某夫妇误以为是他们吵架的对象,于是立刻砍了杨某驾驶的车辆。 杨某开车朝修文的方向逃,有些人赶不上。
根据检察官的指控,2017年底至2018年8月,被告人肖超和集团成员多次邀请白云区麦架镇酒吧消费,多次强势、强势、支付,给该酒吧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酒吧的正常经营。
同时,被告人肖超多次在其家里收容冰毒等药物。 帮派成员王仁毅、周云、文婷等人即使知道肖超等人是嫌疑犯,也提供汽车,把被告人带走了很多。
该恶势力集团成员被捕后,法院开庭审理,十名被告被判有罪,积极赔偿受害者刘某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81.5万元,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从轻处罚经协商后可作出以下判决:
一、被告人肖超犯故意伤害罪、挑衅罪、容忍他人吸毒罪、计罪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
二、被告人刘随从、伍温达、王军、王浩、王林、王仁毅、周云恶势力成员分别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对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序,分别判处十四年至两年有期徒刑。
三、对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荣芳、陈育潇分别判处十五年、四年有期徒刑。
四、对故意犯伤害罪的被告人甘迪判处三年徒刑缓刑四年的犯罪,免除刑事处罚。
资料来源:人们关注,贵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