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案19名公职人员_ 孙小果再审案件开庭审理 19名涉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孙小果案19名公职人员新华社昆明10月14日电(记者罗沙、王研) 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强奸孙小果,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妇女,调查挑衅案件开庭。 同时,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云南省检察机关最近孙小果出狱后,以暴力团伙犯罪嫌疑提起公诉,云南省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向涉嫌孙小果案件职务犯罪的公务员和重要相关人员移送起诉。

孙小果案19名公职人员●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挑衅的案件重审

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法庭,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蓄意伤害、挑衅的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开庭审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出庭履行职务,孙小果委托的两名辩护人出庭辩护。 此案自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判处孙小果死刑后,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执行死刑,再审判处20年徒刑。 孙小果实际服刑12年5个月后出狱。 2019年7月1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承认事件的原审判决在事实和适用法上有错误,决定依法开始事件的再审。

由于某些案件事实涉及个人隐私,法律规定,法庭公开审理与个人隐私无关的挑衅罪,不公开审理涉及个人隐私的强奸罪、故意伤害罪、侮辱妇女罪。

审判中,检察院申请2名证人远程录像作证,鉴定人作证,就孙小果原审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和法律的适用等发表出庭意见,建议取消原相关的判决,另行作出正确的判决。 孙小果及其辩护人就犯罪事实、证据和犯罪情况等发表了辩护意见,孙小果最后说。

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保护了被害人、证人的隐私。

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大众旁听了案件的公开审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定期作出判决。

●云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孙小果出狱后,对暴力团伙犯罪嫌疑提起公诉

据记者介绍,调查结果显示孙小果在2010年出狱后,组织并参与了很多犯罪活动。 最近,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管辖,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对孙小果等13名被告人进行了组织、领导、暴力组织犯罪,开设赌场罪、挑衅罪、非法拘禁罪、蓄意伤害罪、集体暴力罪、妨碍证词罪、 以受贿罪依法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以开设赌场罪、挑衅罪、集体暴行罪、非法拘留罪、欺诈罪、故意伤害罪向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9名利益攸关方和重要利益攸关方被转交审查起诉

据记者介绍,在孙小果事件中被调查的20名相关人员和重要的相关人员中,有19人以职务犯罪的嫌疑被移送审查起诉,李卓陈(孙小果哥)没有刑事犯罪的嫌疑。

云南省监察机关包括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委员会原专任委员梁子安、田波、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原副局长朱旭、云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副队长杨劲松、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公安局原局长李进、 官渡区公安局菊派出所原所长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二庭元副庭长陈超、孙小果继父李桥忠、母亲孙鹤预、四川王氏集团有限公司的王德彬会长、昆明玉以宝饰有限公司的孙冯云社长等13人分别涉嫌私情犯罪、滥用职权罪、私情减刑罪、受贿罪、受贿罪等罪名检察机关

云南省检察机关以被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安全环境保护处的王开贵原部长、云南省第一监狱原监督官贝虎跃、指挥中心原监督官周忠平、云南省第二监狱十九监区原监督区长文智深、监狱医院原监督干部沈鲵、官渡监狱原副政委杨松等6人因私情拘留行为而犯减刑罪的嫌疑,对起诉进行了审查。

现在检察机关依法决定逮捕上述19名嫌疑犯,相关事件正在处理中。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表示,将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立即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以回应公众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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