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从化,雷雨过后凉快了一些。 在高山村的养鱼池的小屋里,忙碌的一天村民和往常一样,聚在一起喝酒唱歌打扑克。
43岁的刘振强没有想到生命事件会袭击他。 刘振强晚上回家的路上,同村的刘武等了很久。 看到刘振强通过,立刻拿起刀追击。 在恐惧的逃避和屏障中,刘振强杀死了刘武。
刘振强必须是这起谋杀案的埋藏书吗? 经过认真审查事前干预和案件证据,广州市化区人民检察院认定刘振强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目前刘振强已在家休养。 记者说,这是广州检察机关近年来首次公开的正当防卫事件。
桌子的摩擦
高山村位于从化西部,村内集体经济活跃,村民多为同宗。 村里说刘武和刘振强平时什么节日都没有,28岁的刘武是刘振强的后辈。
据记者介绍,村里鸟居外的养鱼池小屋是村民平时娱乐的主要场所。 7月21日晚上,刘振强和弟弟刘振民还在小屋里玩,刘振强和刘武打麻将,互相输了。 那天晚上刘武酒喝得比较多,从晚上起玩了十多个小时。 刘武在酒意上对刘振强说:“你以前借给我的钱还没有交出来”。 刘振强借口没有债务,两人争了一下,就推了下去。
其他村民马上把两人拉开,劝刘武算计。 唱歌的刘振民也听到消息,帮助哥哥讲话。 看到对方多,现场不站在自己一边,刘武愤然走了。 该村阿华拉着刘武说:“喝醉了,开不了车。 等大家一起去,别让这些小事不高兴”。
据阿华说,当时刘武很生气,但是也不听劝告,随便拿起小汽车离开了。 离得有多远,车进田里,车轮陷入水道出不来。 刘武急急忙忙地生气,大家赶到,齐力举起他的车。 后来刘武走到村子篮球场旁的榕树下和别人谈话。
刘振强兄弟觉得这种不寻常的摩擦会在这里结束,直到第二天凌晨3点,刘振强才骑着摩托车载着刘振民回家,经过刘武车停留的地方,发现刘武还坐在车上等着。
刘振民注意到了异样。 “我对哥哥说‘快走,别停下来’。”刘振民从刘武车旁边经过后,他转身发现刘武下了车,手里拿着刀叫道:“我要砍你们。” 刘振强急忙加大油门,刘武赶不上。
担心刘武继续追,刘振强和刘振民不敢回家,把摩托车停在榕树下,和其他村民在一起。 后来刘振民接到阿华的电话,说刘武把刀子带到他们的兄弟们家里,要求他们报复,提醒他们注意。 “如果他找不到我们,用刀伤害家人怎么办? ’兄弟俩越想越要打110号,向警察求助。 刘振强注意到他们陷入了大麻烦。
伤害两个人
危险发生得比刘振强想象的早得多。 报警几分钟后,刘武开车回到榎木身边,从驾驶室里取出了小刀,向刘振强兄弟走来。
“为了那样的事,拿着刀砍我们好吗?。 ’刘振民生气地说。
“就是砍你们! ’刘武愤怒地喊道。 双方再次吵架,刘武冲向两人,在逃窜中,刘振民和刘振强分别受伤。 刘振强捡起一根长竹棒,朝着刘武,把刘武伏在地上,看见刘武又想起来,刘振强又补了两三棒,刘武不动了。 这惊险的生死追踪,仅仅发生了十几分钟。
警察赶到现场后,发现有3名伤员,立即派遣救护车120人救助救护车。 鉴定表明,刘振强伤口长达10.3厘米,刘振民伤口长达15.5厘米,关节功能将来可能受影响,损伤程度暂为轻伤二级。
刘武手里握着刀躺在地上,被认定为失去了生命体征。 鉴定表明,刘武死因为严重酗酒状态,左额上部因钝物作用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酒精对颅内出血有加速作用。
谋杀案在村子里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刘振强当晚被带去接受审问。
得知刘武去世后,刘振强当场哭了。 “我不知道我会杀了他。 ”刘振强说:“但是,我真的没办法……不然的话,死的可能是我。”据记者说,今年8月,化区人民检察院认定这个事件是正当防卫,决定不允许刘振强逮捕。 随后,广州市公安局决定撤出化区分局。
对话:不放任犯罪,、
不伤害无辜是检察机关的司法负责人
近年来,很多正当防卫事件备受瞩目。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实际上,事务机关对正当防卫的认定相当严格,难以得到适用的正当防卫条款,学术界称之为沉睡的“僵尸条款”。
在舆论的关注下,应该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未被认定的事件得到纠正,逐渐提醒了正当防卫条款。 但这种频繁引起争议的事件仍然反映了办公室进退的现状。
在舆论呼吁下,去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了第12次指导案例,明确了正当防卫的界限基准,社会关注的“昆山反杀事件”也被选中。
根据最高检查,认定正当防卫行为需要同时具备原因、时间、对象、限度等因素,但各因素涉及到许多具体问题,受执法理念和执法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对各地正当防卫的规模把握不够充分。 有些人认为正当防卫太严格了。 多数情况下,根据“合理的假设”,要求防御者做出最合理的选择,特别是在导致重伤、死亡的事件中做不好或者不能认定的简单判断,以谁先动手、谁受伤为基准,不综合考虑前因的结果和现场的具体情况。
最高检查表明,正当防卫不是“用暴力来抑制暴力”,而是“纠正不正当行为”,是受法律奖励和保护的正当行为。
此次刘振强反杀事件,可以说是化区人民检察院毫不犹豫地审查证据后立即作出正当防卫认定的肯定榜样。 化区人民检察院为什么“刚”? 记者采访了从化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宏。
南方日报:为什么这个事件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陈宏:从刘武的行为来看,事件发生时,刘武两次追击刘振强和刘振民,造成了轻伤二级的结果。 刘武在酒后兴奋的状态下,携带凶器很容易死伤,之后会给刘振强们带来怎样的不利后果是无法预料的。 这是刘振强等人的人身安全在现实、迫切和严重危险下,符合刑法规定的“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标准。
事发前刘振强和刘武曾经发生过口角和肢体冲突,这次冲突后,双方离开现场,刘振强兄弟两人从后面逃走,从积极报警的行为判断,刘振强方面没有打架和报复的意思,第一次被追击时,积极避免打架,警方寻求公权救济,但刘武在对方逃走时
南方日报:刘振强在刘武倒下后继续追击,但在过去的一些情况下,这可能被视为正当防卫。 你是怎么看到这种行为的?
陈宏: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刘振强已经被砍伤,但刘武的手里还握着菜刀,有可能再次攻击。 我们可以认为,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刘振强有可能要求更完美地进行防御,或者立即判断刘武是否有效地停止了侵害? 我认为法律不应对危险当事人提出这样严格的要求。
因此刘振强认为,刘武倒下后,在此特定时间、空间内进行持续的打击行为,完全符合国防需要,是一种对正在进行中的危害的国防行为。 这也是我们想传达给社会公众的正当防卫的法律精神。
南方日报: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为了不加剧矛盾,司法机关可能不能均衡处理这类事件,适用正当防卫条款。 化区人民检察院此次坚决认定正当防卫,体现了什么样的司法理念?
陈宏:老实说,我们处理这类事件时也有压力,其他机构的意见、遗属的心情……必须考虑这些因素。 但是,我们一贯主张的是法律不能非法让步。 面对这种严重的加害行为,如果不能自卫保护自己,不仅违反法治精神,还会助长社会抵抗,严重伤害司法权威,伤害社会正义。
与复杂的现实相比,现在正当防卫的规定比较简单。 最高检查迄今为止发表了指导性的案例,根据情况详细表明了正当防卫的认定,给予了我们负责人非常及时的指导。 我们认真审查事件的证据,严格适用法律规定,如果是应该认定正当防卫的情况,决不会对人“打折”“随泥”的。 不放任犯罪、适应无罪、无罪的刑罚,是我们事件中必须遵守的司法理念,也是检察机关的司法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