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罪认罚制度的调研_ 青岛黄岛区首起岸滩采砂案宣判 认罪认罚制度让办案更高效

齐鲁网雷电12月14日、12月5日,杨某、石某等非法采沙案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门洪训出庭,石某等3人非法采矿,孙某等5人掩盖犯罪收入,石某等“被告人石某杨某吕某在未获得采矿许可的情况下,多次违法采掘黄岛区朗基亚镇东港头村东头海岸的沙子,其采砂点在国家海洋公园范围内,并在国家级特别保护区范围内”

检察机关表示,被告石某等3人未取得采砂许可证,2019年春节前后在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国家海洋公园范围内在东港头村、高峪村海边多次偷砂,之后将海砂批发给孙某等,赃物价值共达50万多元。

黄岛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构筑蓝海“保护盾”

认为沙矿是不可再生资源,海沙滥挖严重影响海岸线的稳定,造成多种生态灾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向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民事公益诉讼。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会员检察官周洁对闪电记者说:“我们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修复岸滩采砂的公共利益。

关于认罪认罚制度的调研

生态修复:给偷海砂的人敲响警钟

鉴定表明,高峪村和东港头村岸滩采砂对生态环境的损害费用共65万多元。 黄岛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说服教育嫌疑人,承认8名被告人有罪,在审判现场,被告人表示愿意在法庭上支付这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自愿缴纳其中的28万多元。

闪电新闻据黄岛区人民检察院报道,这部分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实行特别收费专用,依法追缴后,特别收费用用于破坏地块的环境修复,尽最大努力弥补岸滩采砂嫌疑人的社会环境,恢复海洋生态。

关于认罪认罚制度的调研

涉案八名被告人适用认罪宽大处罚的制度

在此事件中,检察机关在审判前做了很多工作,通过法制宣传和案例指导等教育,使8名被告人诚实可以认罪,并与辩护人和值班律师一起在证明书上签署了认罪被告人和认罪的证明书。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迪对闪电报道记者说:“嫌疑人除了口头承诺和书面签字的具体结合外,更重要的是他们完成了三方面认罪的态度,在此事件中,他们积极退还了所有违法所得, 第二个他们表示对此判决的补偿金将在判决后10天内全额支付,最后,在所有被告人法院判决的罚款开庭前全额支付,这三点是承认罪的处罚制度不仅仅是口头,还要让被告人行动承认罪”。

 关于认罪认罚制度的调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情坦白自己的犯罪,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想受到处罚的,依法宽大处理。

认罪宽大的制度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 “我们必须在司法实践中把事件分成复杂的。 如果是认罪案件,他在法庭上的手续就简单了。 在宽大处理嫌疑人的程度上实现宽大经济有助于司法机关工作的效率化。 我们的案件都可以适用于认罪处罚制度,但只要适用于认罪处罚制度有重点,认罪处罚是什么,认罪处罚是什么,认罪处罚是真诚的,我们就可以实现宽厚的经济,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闪电新闻记者从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迪处了解到,此案是适用于认罪认罚宽大制度的典型案例。

经过法庭审理,黄岛区法院采用检察机关控诉的所有犯罪事实,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在法庭上以非法采矿罪适用石某等2人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吕某有期徒刑6个月,处理相应的财产刑,隐瞒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的犯罪所的罪行,对孙某等5人进行3至9个月的隐瞒

闪电新闻记者冯尚尚尚青岛区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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