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财经11月20日讯(记者杨畅)昨天,在2019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上,许多经济界大咖啡就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和监督创新发表了见解和意见。 专家认为,既要充分肯定技术革新对金融业务的积极作用,又要防止双方合作带来的金融风险蔓延。
关于金融科技行业的未来,专家提出了未来监督有可能出现白名单的建议。 同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在会议上表示,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导金融APP实名注册工作。
要充分肯定技术创新给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插件带来的积极作用
中国网络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在会议上表示,在金融科学技术近年来推进技术创新的业务创新金融科学技术发展中,必须充分肯定技术创新对业务、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插件的积极作用。
他列举了一些技术应用实例:云计算的应用特点是灵活伸缩和灵活调整。 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运行云计算大大提高了基础设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满足了高合并、多阶段、大流量金融的新需求。
大数据在欺诈对策、风险控制、信用评估等方面为金融机构提供了非常出色的定制解决方案。
人工智能技术降低了成本,提高了顾客的体验度,特别是近年来人民银行的科技部门也关注人工智能在人脸识别、声纹识别等身份认证中的应用。
此外,陆书春认为,目前块链技术的成熟应用还没有达到一定的规模,但块链的未来在一些证据保存、管理业务等方面应该有一些应用和落地。
综上所述,我们不能为了安全风险而否认技术。 要看到技术革新给金融服务带来正负面影响的积极作用。
陆书春还强调,我们也必须客观认识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和问题,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等。 金融机构一旦接受金融技术,金融风险就容易因网络连接而扩大。
金融科技引发金融风险溢出的典型例子:贷款风险
京东数科研究院的研究负责人朱太辉围绕援助的话题,分析了金融科学技术带来的风险。
朱太辉说,援助贷款的出发点是金融机构因引入第三方合作而导致信息不对称、价格不足、资金不足、控制不足等导致的贷款供给不适应贷款需求的问题,根据协同效应、规模效应、网络效应,贷款成本的收益与控制的动态平衡 近年来辅助信贷的异化和崩溃可能造成金融风险溢出,也许是一些第三方机构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忽视或重视控制合规管理的原因。
朱太辉认为这种异化的发展和风险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非法发放贷款,辅助贷款机构没有贷款资格的,承担实质性贷款责任。 共同贷款模式下,贷款机构非法设立资金池,在实际操作中,金融机构将控制权转移到贷款机构帐户,贷款机构帐户本身收集资金从帐户发放资金,信用、资金管理均违反了贷款完成的规定。
第二,核心业务外包。 根据银行业务外包管理的规则,银行的信用决策和风险管理在核心业务中不能外包,但是有些金融机构将融资机构提供的信用建议直接转变为对顾客的最终信用决策,在此过程中融资可能会产生风险。
第三,利用辅助贷款机构,实时跨地区经营。 这个问题在当地商业银行如城市商业银行、农业商业银行、民间银行和补贴机构开展补贴和共同贷款的过程中很常见。 城商行和农商行开展跨地区网上补贴,一方面违反,偏离自己的定位,也不利于支持中小企业三农的经营服务。 另一方面,城商行、农商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和管理半径,无法支持跨地区的经营和业务经营范围的扩大。
第四,个人信息收集的使用不规范,主要是相关业务在收集顾客信息时不重视顾客数据和隐私保护,以不正当的形式收集顾客信息,过度收集顾客信息,使用顾客信息不规范,数据泄露,爬虫类等销售时发生。
第五,贷款后不正当催款、暴力催款问题。
业界将来有可能采取“白名单”制的监督
关于辅助贷款问题,有关部门已经提出了辅助贷款机构的资质、信用和日式控制能否外包、信息保护、逾期催款等方面,即复盖贷款前、贷款中、贷款后全过程的政策。 朱太辉说。
中国银行前副社长张燕玲也强调,金融稳定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公共利益的基准。 金融科学技术也需要管理,监督管理需要事件中的监督管理、事前、事后监督管理。
关于宏观监督的方向,北京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谢平表示,金融科技监督关注的不是金融科技的金融属性,而是我们管理的是这项科技应用于金融业务带来的风险,根据人民银行的《金融科技计划》,我们监督的是科技应用带来的金融风险。 将来哪个技术能应用于哪个金融业务,这一行和这两行有可能建立白名单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陆书春表示,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在引领金融应用实名注册工作。
谢平说:“我们国家是分工监督、分工经营的国家,目前对金融监督没有全面的职能监督框架,一行二会监督金融科技的最终用户,不是监督这项技术的发明者。 例如,这项技术可能是清华大学发明的。 清华大学没有监督的必要,但是这项技术,如果使用银行作为面部识别,银监会会计算,使用证券公司,证券监会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