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认罪处罚宽大的制度推进,10月24日,两高三部共同制定了《关于适用认罪处罚宽大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该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条件、宽大、审前程序、量刑提案、审判程序、律师参与、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实践上,认罪处罚有宽大制度统一的适用规范,可以让被告人积极选择认罪处罚。 《指导意见》规定了律师参与和律师辩护工作,律师能够促进案件整体把握、辩护工作前因、司法利益获得等提高案件质量。 笔者结合最近处理的案件,希望律师总结整理被告人定罪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不断适应新刑事案件工作的要求。
一、律师应正确把握认罪的情况
笔者曾经有过这样的错误区域,承认罪行只能是自己认罪后,将其作为法律宽大的情节,对被告人进行轻微的处罚。 系统在学习认罪认罪处罚宽厚制度背景、制度设计和现行规定、权威解释等后,逐渐了解该制度的特殊性,刑事诉讼法将其作为制度专业写入法律,具有其深刻的意义和背景原因,必然对现有刑事诉讼制度和实务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所有案件都可以认罪处罚,但是认罪处罚的所有案件并非宽大,对于特定罪案、重大犯罪案件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认罪处罚也不宽大,还是不体现宽大处罚的基本原则
认罪处罚应慷慨承认制度,承认罪行,但与嫌疑人、被告人自愿承认罪行,内涵、意义和程序等有很大差异,只有律师实际学习和理解这一制度,才能正确适用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应重视被告人认罪处罚的自主性
(一)律师应明确被告人或嫌疑人本人应被定罪,以免其他案外人士的意见过度影响被告人或嫌疑人
认罪处罚的选择权、决定权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代替决定。 工作中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通过律师向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传达“认罪处罚”或“不认罪处罚”。 另外,根据事件机关的不同,有时会要求被告人和嫌疑人认罪,也有时会要求律师动员被告人和嫌疑人,但律师必须向被告人和嫌疑人明确说明。 必须服从被告人或嫌疑人个人的意愿。
(二)律师应明确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承认惩罚”的范围和内容,对被告人和嫌疑人有异议时应慎重处理
关于承认罪的处罚范围,被告人和嫌疑人“承认罪,但对事实有异议”或“承认罪,但对罪有异议”的争论一直存在。 以前,司法解释主张被告人和嫌疑人的合理辩解不会影响自首和承认罪行的态度,但是在承认罪行的处罚制度中,为了最终使被告人的利益受到程序和量刑的影响,法律认为被告人和嫌疑人应该全面承认事实、罪名、量刑的提案,如果有异议的话就会受到影响 “指导意见”第6条对“认罪”的把握,第7条对“认罪”的把握的规定,因为符合笔者的上述理解,律师让被告人和嫌疑人充分了解认罪的范围和内容,防止被告人和嫌疑人“用嘴认罪认罪,心情厌恶”的事态,认罪承认惩罚,但结果宽
三、律师应当注意当事人
《指导意见》规定律师的相关工作,特别是值班律师的辩护工作,规定值班律师可以进行评价引擎等实质性辩护,但笔者持保守态度,实践上,值班律师将全面履行咨询、证词等具体工作,尚需一定条件,提出法律意见、评价 但是,无论是辩护律师还是值班律师,关于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否会提出被判刑的建议,笔者建议采取慎重的态度。
首先,律师建议评估后给当事人评估,律师仅通过评估结果发现案件事实和证据中存在的问题,扩大辩护空间,评估前律师可以通过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但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不可避免存在差异,证据和罪名在后期发生变化
第二,应以刑罚向当事人说明内幕,认罪宽恕处罚,但“宽”的幅度仍在法定刑罚范围内,当事人有意认罪减轻处罚,大幅度减轻或适用缓刑的,应结合案件和司法实践考虑其期望是否可能实现 “承认惩罚”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放弃起诉权和起诉权,单纯以量刑畸形提出上诉的情况,反之亦然。
第三,要慎重地把当事人的态度传达给办公机关。 当事人承认律师有罪,没有要求律师对事务机关的反馈。 律师当事人自愿书面认罪并写意见书,交给办公机关,正式开始办理手续,不得以律师的个人想法代替当事人的意愿。
四、律师应当做当事人认罪认罪处罚的书面记录工作
从降低自己工作风险的角度出发,律师应该在会见和向当事人提供有关认罪的宽大咨询过程中,从事相关文件记录工作。 特别是制度解释、事件分析、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利害分析等,必须在会见记录中全面表达。 当事人承认认罪的决定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如实记录其思想过程,防止出现不利结果,当事人应当向律师负责。
五、律师作证的必要条件是当事人同意量刑建议
承认罪并宽大承认惩罚的意思,其所在地为被告人或嫌疑人“同意量刑提案并签署具体证明”,合法完全承认罪并承认惩罚的程序应包括明确的量刑提案,但实际上有些事务机构使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承认罪,不提出具体的量刑提案, 或者简单发表处罚意见,或者与签署量刑提案的具体证明书不同步的这种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或嫌疑人的手续权利和实体权利也不能保障,没有具体的量刑提案的,律师不得签证。 提出律师量刑建议,积极与检察机关联系,使当事人法律利益最大化。
综上所述,认罪处罚的宽大规定可以降低司法机关的事务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但不是律师的辩护重点,律师应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前提,更准确地分析、慎重地把握、严格地操作案件情况和诉讼预期,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