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挽回之后_ 退费遭拒 数千元“情感挽回”服务暗藏霸王条款

不保证成功就不允许退款。 不得诉说几千元“情感恢复”服务的隐霸王条款

因为一点小事分手后,懊悔的赵芳(假名)想要恢复感情,但是却错过了急于提供“感情恢复”的咨询公司。 先后支付6380元费用后,赵芳与前男友的关系并未缓和,也陷入了僵局。 赵芳困惑:在顾问的要求下和前男友接触,为什么会反过来呢? 有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得知顾问以前约定的“前男友”的服务没有实现,当她提出退款要求时,对方不仅“不退款”,还提出当时赵芳签署的“协议”来恐吓她。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报道,赵芳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对此,法律相关人士表示,在这些所谓的“合同”和“协议”中,部分免除业者的责任,加重甲的主要责任,排除甲的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可以认定为无效的合同条款。

事件

6380元买顾问的“支持”

关系僵化提出退款但被拒绝了

23岁的赵芳,对北青新闻记者,在10月初和前男友争吵时,后悔一时的分手。 “我们感情还不错,分手也不是别人介入,原则上没有问题,所以我想恢复这种感情”赵芳说,她马上看到心理咨询公司的广告,声称可以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如何恢复前任”等关键词,恢复感情

与呼叫取得联系后,焦急的赵芳抓住“救命稻草”,说想试试,对方给赵芳报价3380元,说要提供一个月的服务。

后来,顾问让赵芳签订了电子合同。 赵芳没仔细看,就签合同付了。 当时赵芳和前男友的联系都没有断绝,但是两人还是互相只有很少的信。 第二天,顾问和赵芳在聊天。 “我把和前男友说话的截图发给了她,她告诉了我答复。 但是有时候她给我的是路线,觉得不符合我前男友的情况,所以我提醒了她。 她相反地被问到“有什么好的方案吗”,我说不。 她说,那就跟着我吧。

看到契约的期限快到了,赵芳和前男友的关系没怎么好转。 10月末的一天,前男友问赵芳是否能买电脑。 赵芳看到转机,立刻问顾问:“你不知道该怎么办吗?” 此时,顾问说“买电脑不能解决两人之间的问题”,建议将钱交给赵芳,添加服务。 “她说要找个人接触前男友,指导他,”赵芳听到消息,用微信直接递给咨询员个人3000元。

支付这次费用后,顾问给赵芳提出建议,使她改变了以前平静的脾气,给前男友发送了“高寒”的信息。 赵芳虽然困惑不解,但还是按照顾问的意思过去了:“大概,他这两天要求我不要见面,如果说认同了,就这么断了吧。” 前男友说“好”后,没想到两人的关系完全僵化了。 赵芳慌了,顾问说没问题,对赵芳说,公司的负责人已经附上了前男友的微信,两人作为朋友说话,玩了游戏。 "我叫你看屏幕截图,顾问说那是秘密,暂时不说明. "

直到最近偶然的机会,赵芳见到了前男友,相互询问了近况。 赵芳最近得知陌生人没有和前男友联系过,没有顾问说话、玩游戏的“负责人”。 原男友也知道赵芳正在借用这家“情感恢复”公司处理两人的关系,更加愤怒,两人完全吵架了。

感到上当受骗后,赵芳向顾问提出了返还自己支付的6380元。 “他们没有帮助我恢复这种感情,也有欺诈行为”,但是顾问回答说“根据公司的规定,赵芳的费用是“不退款”。 赵芳问顾问“负责人”是编造的,对方回答“无聊”,还说“从哪里投诉都行”。 另外,对方向赵芳提议“重新审视合同”,对赵芳说“制作方案也耗费了公司的财力”。

回答

据说感情成功率从70%恢复到85%

顾问有资质但很难展示

这时赵芳又看了一遍以前签署的电子协议书,才发现是甲方,自己提出了很多要求。 在这种所谓的“咨询服务协议书”中,作为乙方的咨询公司,如果双方对服务内容有异议,“法院和市场监督局不认定乙方有违法行为,在发出书面通知之前,甲方向各大网站的平台、媒体和个人等进行投诉、通报、咨询、咨询, 不得发布有关乙方的负面信息”,并协商“发生这种情况时,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名誉损失并支付3万元,向乙方所在地省级以上的报纸道歉,明确删除乙方的负面评论”。

协议中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在协议签订之前,乙方未对甲方作出有关咨询服务结果的结果性保证和承诺……甲方不得因乙方服务结果不满而要求返还咨询费用”。 另外,在免责条款中,在协商中“甲方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咨询服务的效果受到影响的情况下,乙方和顾问不承担道义上、良心上的责任。 顾问在服务和服务后,不对甲方的任何个人行为承担法律和道义责任”。

赵芳作了总结。 在这次协议中,作为甲方的自己,权利没有受到任何保护,取而代之的是作为提供服务的乙方,为她设置了很多的阈值,各种各样的“不需要责任”“不允许抱怨”。

11月17日,北青报记者作为咨询者给赵芳购买服务的贝壳心理咨询(山东)有限公司打了电话。 关于赵芳的遭遇,呼叫人员说“那是同事的竞争,是恶意的虚假消息”,对方根据他们的大数据,该公司恢复的感情成功率平均在70%到85%。

被推荐为电话的高级顾问告诉北青报记者赵芳没有成功。 “她没有遵从顾问的程序,所以没能实行。” 关于赵芳所述的欺诈行为,顾问直接回答说“这是同行的负面中伤”。 在谈到情绪恢复的成功率时,顾问积极介绍,一般恋爱恢复的成功率为80%到90%,婚姻恢复的成功率为60%到70%。 在询问该公司的员工是否有资质时,顾问主张“有心理咨询师和结婚咨询师的证明”,北青报记者拒绝承认“这是第一次付费给他看,关系到个人隐私”。

访问

网上销售服务估价从2500元起

大量使用“禁止退款”等“霸王条款”

和赵芳一样,在该公司购买“感情恢复”服务的受害者,经过顾问的“恢复”,两人的关系不仅没有恢复,还恶化了。 现在,她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经过协商,业者也想赔偿600元。

北青报随机增加了几个提供“情感恢复”的服务商,对方收费在2500元至5000元以上。 通常,业者首先要求购买服务的用户回答“双方的年龄、职业、经济收入”“怎样认识,谁提出交往”“正式的离别时间”“交往过程中,什么样的问题引起争吵和矛盾,谁先低头”等问题。 “离别关系到家庭的反对、新的爱、经济纠纷吗”等。 另外,业者也提供了所谓的“协议”,与赵芳的经验类似。 在这些协议中,主要保护的是商乙的权利。 许多商家规定“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款要求”。

律师观点

小心不要被《霸王条款》侵犯合法权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骅律师“情感恢复”协议实质上委托服务合同,具有一定的道德和隐私属性。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合同,立即生效。 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正意义,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的,合同成立生效。

但汉骅律师指出,以赵芳提供的“情感恢复合同”为例,存在一定的“霸王条款”,“此合同实际上是委托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委托人或委托人有任意解除权,但在“合同”中“甲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

合同中承诺“甲方对服务内容有异议时,不得向各网站的平台、媒体或个人投诉、通报、咨询、咨询”,关于“甲方不得因乙方服务结果不满而要求返还咨询费用”的详细情况,韩骅律师属于“霸王条款”

韩骅律师进一步说明,“霸王条款”实际上并不是法律的概念,法律中相应的概念是“形式条款”。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形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其条款无效。 因此,在此“情感恢复合同”中,部分免除乙方责任,加重甲方主要责任,排除甲方主权的“霸王条款”可认定为无效合同条款。

韩骅律师向消费者指出,对于这种情感服务合同,由于提供服务的特殊性,很容易被《霸王条款》侵犯合法权益。 因此,消费者在慎重签订这样的合同的同时,提出保留对方提供服务的证据,避免自己的经济损失。

本组文/本报记者张雅统一/池海波【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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