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中_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 !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建立和发展医疗保障制度。 但由于我国长期经济“二元”结构,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也存在“二元”结构,主要体现在城乡分离上,各有不同的特点和发展过程。

城镇经历了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城镇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全国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阶段医疗保障体系探索等阶段的农村经过长期探索,在建设新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的同时,探索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多元化发展。 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第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用人单位和个人摊款设立医疗保险基金,保险参与者生病产生医疗费后,医疗保险经营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疾病、治疗等受到经济风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 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支付。 用人单位的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在职者的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2%,离职者个人不予缴费。 具体摊款比率由各统一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目前,使用者的缴费率全国平均为7.37%,个人缴费率全国平均为2%。

第二,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导政府,以居民个人(家庭)筹措为主,采用政府适度补助的筹资方式,根据筹措标准和待遇水平一致的原则,采用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具有城市非农业户口,未加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中小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等专科学校、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就业城市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各地低层次启动的原则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家庭和财政负担能力合理决定的。 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投保人均资金筹措标准为130元。

第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协”,是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与、以个人摊款、集体援助和政府援助方式筹集资金、以大病统一为主的农民医疗合作互助制度。 2002年10月首次提出建立新的农村合作医疗方案,2007年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独占全国农民80%以上,2012年全国新农协人均筹资290元。 霸盖率达到了95%以上。

第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指利用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等多渠道资金设立基金,对患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户家庭、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还很重的人、其他特殊困难的人进行医疗 农村医疗救助也可以使救助对象参加当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 《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种制度相结合,建立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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