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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务中,也有不向员工支付工作上的保险费的公司,发生工作上的事故时不想承担责任。
实际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因为没有为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而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员工有权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支付所有费用。 (一)个案研究
01张某工伤待遇赔偿方案
张先生自2009年5月10日起,在一家装饰公司从事户外墙壁装饰,口头承诺每月工资3000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09年9月10日,张某在工作中误摔,脑部严重受损,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 张某前期治疗医疗费26万元,其中装饰公司只支付12万元。
张某需要二次手术,但一家装饰公司拒绝支付医疗费。 张某要求劳动仲裁,要求化妆公司支付医疗费14万元。 一家装饰公司主张,张某与装饰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同乡介绍装饰工程的帮助,由于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的调整,对于张某的仲裁请求,装饰公司没有义务也没有承担的能力。
劳动仲裁庭认定,张某于2000年5月10日向某装饰公司从事室外墙壁装饰,装饰公司未为张某缴纳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 张某的工作内容是装饰公司业务的一部分,装饰公司每月给张某发工资3000元,存在张某和某公司的劳动关系。 2009年9月10日,张先生在工作中发生伤害,之后该伤害被认定为工伤。 张某在治疗期间支出医疗费26万元,化妆公司为张某支付医疗费12万元,其馀14万元未为张某支付。 因此,裁决装饰公司为张某支付的工伤医疗费差额为14万元。
本案由张某从事户外装饰公司安排,装饰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工作内容是装饰公司业务的一部分,张某与装饰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加入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其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本条例第三十条【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本案张某主张医疗费14万元,经审核其费用名目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该装饰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应支付张某的费用。 根据有关法律,员工应当在公伤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即使公司没有购买工伤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休假补助金、残疾补助金、残疾就业补助金、住院伙食费、医疗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费用。
1 .对于各种雇佣形式的员工,企业应当立即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 特别是建筑业、生产制造、工矿企业等工伤事故多发的行业。 加入工伤保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转移支付高额赔偿费用的风险。
2 .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抢救和保存各项费用单据。
3 .请及时进行工作认证。 确实有必要的是,在员工伤势稳定后,要求鉴定劳动力。
4 .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受伤员工休业期间的待遇,在此期间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进行治疗。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职工应当到签订工伤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 紧急情况下可以在最近的医疗机构抢救。
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经职工住院治疗工伤补助费和医疗机构证明,工伤职工赴统一地区以外医院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一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疾病,不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对签订服务合同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到期参加,补充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自付款拖欠之日起,即使超过每天加1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期限也不缴纳的,处未缴纳金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本条例规定加入工伤保险,未加入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支付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支付新产生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职工任职的用人单位依法不支付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费。 使用者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