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综合所得是哪些_ 征求意见稿来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咋办理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结算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结算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14日

附件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结算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了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实行特别追加扣除政策,合理建立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结算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就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结算制度(以下简称年度结算)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换算的内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2019年度结束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统计了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稿费、专利权使用费等4项收入(以下称综合收入)的收入额,费用为6万元,特别扣除, 应用需要扣除特殊扣除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后综合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税表见附件),计算本年度最终课税额,减去2019年度预付的税额,得到本年度退还或应补充的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或补充。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按2019年度换算,应扣除或扣除的税额=

附件二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结算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个人所得税改革决策,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纳税人顺利完成新税制实施后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结算(以下简称“年度结算”),税务总局深入调查论证和广泛意见,参照国际通行法, 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处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结算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

一、什么是年度换算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 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了提高“征收点”和增加6项特殊扣除外,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这有利于所得税负平衡,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综合税制通常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税”,这与我国以前实施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变化。 也就是说,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稿费、版税收入合并为“综合收入”,计算以“年”为一个周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平时取得这四项收入时,首先付款方(即扣除义务人)按税法规定按月或下一项预扣缴税款。 年底,纳税人必须总结上述四个收入的年收入和可扣除的费用。 从收入中扣除费用后,适用3%—45%的综合收入年度税表,征收年度所得税,扣除年度内已经预付的税,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纳税,结算应退还税的过程是结算。 简单来说,在平时预付税金的基础上,“调查遗存,汇总收支,按年计算,还多少钱”也是国际通行法。

为便于一般理解,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告》第一条阐述了年度的货币转换概念和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者的判定条件不同,纳税义务也不同。 《公告》第一条中的“居民个人”是指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的“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没有住所,纳税年度内累计在中国境内居住183天的个人”。 也就是说,只有居民个人需要进行年度决算。

第二,年度换算被称为“年度”,仅限于本年度的退款或者计算税金进行结算,与以前或者今后的年度无关。 因此,2020年纳税人进行年度换算时,只需汇总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收入即可。

第三,年度换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包括在综合收入范围内的工资、劳务报酬、稿费、版税等4项收入,不包括利息、股利、红利收入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收入。 根据《财税〔2018〕164号》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不纳入综合收入,计算纳税收入,也不在年汇率范围内,如年奖金、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休取得的一次补偿收入、上市公司股票激励等。

二、为什么要做年度决算?

年度汇款可以更准确、全面地实施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比如说,有的纳税人工作很忙,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平时不能享受的一些扣除项目,在年度结束之前,可以正确地知道支出金额是多少。 例如,附加特殊扣除中的大医疗支出等,这些扣除都可以按年度换算享受或正常处理。 因此,《公告》在第四条中特别列举了三种情况下在年度换算期间可以持续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平时可以扣除但纳税人不能扣除或者不能过小扣除,也有在年度换算期间可以正常处理的扣除项目,对纳税人进行了“调查遗漏陷阱,充分享受改革分红”

另一方面,按年度换算,可以正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年度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多缴纳税款的,必须返还纳税人。 税法规定,纳税人平时在取得综合收入时,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则,按月或按次计算税金来扣缴,这几乎是世界上所有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的普遍做法。 但是,由于实践中的情况十分复杂,无论采用什么样的预扣方法,都不能使所有纳税人的平时预扣税额和年税额完全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两者之间产生“差额”。 例如,年度中期,纳税人在综合收入的收入变动过大或过期,收入高的月份或有收入的月份预付税金,但年度综合收入的收入总计还没有达到6万元。 减去基本减免费用的6万元之后,按年计算的话,没有必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个时候,因为平时预付税金,所以有必要按年度换算返还纳税人。

三、谁没有必要做年度的决算?

一般来说,纳税人通常只要税金与年收税额不一致,就需要进行年度换算。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继续释放改革红利,国务院特别明确了对部分中低收入纳税人免除年度纳税义务的政策。 据此,《公告》第二条明确了2019年度无需结算的纳税人,具体分为两类

一是对于本年度应进行汇款的一部分纳税人,免除其义务。 《公告》第二条第一款所述纳税人,除非综合收入年收入超过12万元,否则无需进行年度换算,而与增税金额无关的《公告》第二条第二款所述纳税人,除非纳税额超过400元,否则无需进行年度换算,而与综合收入年收入高低无关。

另一项是《公告》第二条第三款“纳税人预付税额与年度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换算扣除”。 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平时已经纳税的税额和年度税额完全一致,就不需要扣除税金和补充税金,当然不需要换算年度,或者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金,也可以不进行年度的汇款。

许多纳税人不太清楚自己的年收入有多少,或者怎样自己应该补税、应该具体补税多少、应该扣除多少、满足豁免政策的要求等。 与此相对,一是纳税人可以向扣除部门提出要求,根据税法规定,部门有责任向纳税人传达已经支付的收入和预付的税金等情况;二是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可以查看本人2019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 在2020年汇款前,税务机构通过网络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网站),按照一定规则向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对预填结果无异议,系统计算是应自动补充还是应退税,纳税人自己满足免除政策的要求

四、哪些人需要做年度的决算?

按照税法和国务院常务会的精神,《公告》第三条明确了2019年需要外汇结算的情况,分为退税、增税两类。

(一)平时征收个人所得税多,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 从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的观点出发,如果纳税人因平时的扣除不足和没有申请扣除等原因预付很多税金的话,与收入高低无关,纳税人可以申请扣除。 在实践中存在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况,可能会发生退税,引起纳税人的关注。

1.2019年度综合收入年收入不足6万元,平时预付过个人所得税的,如有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支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特殊扣除,预付所得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 全年来看,纳税人年收入不足6万元不需缴税,预付税款90元可申请退款。 》和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特别扣除,但预付税款时没有扣除的,例如,有纳税人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支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每月接受2000元(年24000元)的儿童教育专业 但是,因为没有在提前缴纳的阶段申报,所以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减免孩子教育的追加扣除,每年提前缴纳所得税1080元。 本年度折算时填写相关信息后,补充24000元,扣缴后,年征收360元税款,可按规定申请720元退税。 》和

3 .因年就业、退休或部分月收入不足等原因,减免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特别扣除、六项特别扣除、企业(职业)养老金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情况下,例如某纳税人于2019年8月末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三险一金” 假设没有特别的追加扣除,1~8月预付税款720元后4个月的基本年金按规定免税。 全年来看,该纳税人只扣除4万元减免费用( 8×5000元/月),6万元减免费用未得到充分扣除。 年度货币转换全额扣除后,纳税人可申请退税金600元。 》和

4 .没有雇佣公司,只取得劳务报酬、稿费、版税收入,需要按年度换算处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费、版税收入,年中间适用的预扣率超过年综合收入年适用税率的,如有纳税人每月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适用20%的预扣率预付税款1600元,全年19200元的全年会计,全年劳务报酬12万元, 减去6万元的费用(不考虑其他扣除),适用3%的综合所得税率,全年课税为1080元。 因此,可申请18120元退税。 》和

6 .预缴税款时,未享受综合所得税优惠或者未充分享受的,例如残疾人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 .虽然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款支出,但是在预付税金的时候没有扣除。

(二)应预付个人所得税,以补充纳税人。 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 但是,如上所述,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国务院就年度汇率征税作出了例外规定。 也就是说,只有综合收入年收入超过12万元、年度汇率税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进行年度汇率课税。 一些常见情况是,年度换算的结果需要补税或提醒纳税人注意。

1 .受雇于两家以上公司领工资,预付税款时反复扣除基本减免费用( 5000元/月)

2 .工资以外,纳税人有劳务报酬、稿费、版税,各项综合收入的合计结果,适用综合收入的税率超过了代扣率。

五、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什么处理方式?

《公告》第六条明确了进行年度汇兑结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做,在岗位做,托人做。

(1)自己做,也就是纳税人自己做。

纳税人可以自己进行年度汇款。 税务机关发布系列优化服务措施,提高年度结算的政策解释和操作指导能力,将税务指导分类,对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进行简明说明,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网站、12366自然人专线等渠道提供涉外咨询,解决年度结算难题,纳税人进行年度结算 年上,由于行动不便等原因,独立完成年度结算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可以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也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结算服务。

(二)由公司办,即请雇用公司聘用。

许多纳税人主要考虑从一家公司领取工资,公司掌握纳税人的关税信息比较全面准确,为了更好地帮助纳税人进行年度结算,《公告》第6条第2项规定,纳税人获得工资和连续性,由劳务报酬收入(保险营业员和证券经纪人等)的扣除义务人代理 这将继续发挥预扣的传统优势,有助于尽力减少纳税人纳税难度和负担。 同时,税务机关向扣除部门提供申报软件,扣除义务人员向本部门的员工集中提出年度汇款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通过扣除义务人员进行年度换算时,应当向扣除义务人员原封不动地提供本业以外的2019年度的全部综合收入、扣除、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人,可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代办。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行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其他机构、个人(以下称受托人)代理年度结算。 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应当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妥善保留,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六、纳税人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进行年度决算?

《公告》第7条明确了进行年度决算的途径。 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高效快捷的互联网税务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税务局(免费下载登记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在互联网税务局网站登记)进行年度汇款,税务机关可以向纳税人预填申报表 纳税人难以使用因特网时,也可以通过邮政方式或税务服务厅处理。

七、纳税人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年度汇款?

根据便利的最近原则,《公告》第8条明确了接受年度外汇申报的税务机关。 另外,这里的税务机关是指接受纳税人提交的年度汇款申告,处理年度汇款相关事项的税务机关,与例如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必要的审查,对纳税人进行税金扣除等年度汇款的“物理处理场所”不同。 例如纳税人通过因特网远程处理年度汇款,不受物理空间限制,可在办公室、家庭、旅途中处理,但根据信息系统指示,按照《公告》第8条的规定,在税务处理软件中正确选择税务机关,提交年度汇款申请,税务机关提供更好的服务 当然,因特网处理不方便时,纳税人也可以到《公告》第8条规定的税务机关处理,这时,《公告》第8条规定的税务机关成为纳税人进行年度换算的“实际场所”。

负责纳税人年度结算申报的税务机关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纳税人自行处理,或受托人代替纳税人进行年度外汇结算。 (一)居民个人有雇佣公司的,有两家以上向该雇佣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向其中一家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居民个人不在雇用公司工作的,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居民个人已在中国国内申请居住证的,未申请居住证上登载的居住地址为常住地的居住证的,以现实居住地为居住地。 主要考虑因为上述判断标准明确确定,没有网络的情况下,能够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提供最近的税务处理便利性,采用居住证确定原则,与纳税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事项容易联系起来,包括税务机关在内的政府各部门能够为纳税人提供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二,扣除义务人在年度换算期间内对纳税人进行年度换算的,可以向扣除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八、纳税人如何处理年度汇款退税、补助税?

《公告》第九条明确了纳税人获得退税补税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年度换算后有退税额,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 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目中检查“退还申请”,申请的提交就完成了。 税务机关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查程序为纳税人处理退税,退税直接转到个人银行账户。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不拖延地正确退还税款,纳税人必须正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国内开设的相应银行账户。

其中,2019年度综合收入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由于每月工资收入不平衡,或者只能获得劳务报酬、稿费、专利权使用费的收入,因此偶发性地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提前推出服务提示,填写简易申报表,纳税人确认扣缴的税额,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同时,为了使纳税人能够提前获得退税,这部分纳税人建议从3月1日至5月31日,以这种简单的方法处理退税。

纳税人进行年度汇款需要补税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也同样提供许多便利渠道,纳税人应在网络银行、销售点机关打印卡,以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即第三方支付)等转账方式补税。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读完本《公告》和说明后,在处理年度换算的详细内容方面,纳税人可能还有很多疑问。 税务机关随后发布了一系列税务指导,对相关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进行了清晰的描述,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广告、个人所得税手机APP、12366自然人专线等渠道,不断加大年度换算的政策解释和操作指导能力,所需纳税人才能顺利完成年度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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