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质量监管部门_ “双十一”要来了! 山东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网购“十注意”

商品质量监管部门

\r 大众网络海报新闻济南11月10日,新闻(记者崔雅伦)双十一日即将到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警告消费者在购买网络时需要“十分注意”。 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出现了比较集中的投诉高涨,往年的“双十一”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品和宣传不符、退货困难、发货滞后、快递过期、消费欺诈和网络欺诈等方面。

\r 注意理性消费。 根据自己的需求购买商品,暂时不要廉价冲动地订货。 尽量多征求朋友的意见,注意低价的陷阱,不要购买低价的劣质商品。

\r 注意正规平台的选择。 选择正规电气商品的平台和网店,从信赖度、成交记录、评价详细内容等多方面评价店铺信用,在进货比为三的二手商品交易平台的网店中,选择一定规模的信用良好的平台,在订购前提供商的基本信息、商品详细信息、价格

\r 注意商品的质量。 仔细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不要相信使用绝对化术语的广告宣传,不要受网站夸张宣传等的诱惑,要提倡防止劣质、假冒的漏洞,购买符合质量消费要求的产品。

\r 请注意保留消费证明书。 网上订货前,请仔细阅读商品详情、促销条款、无理由退货范围、红包、消费点和优惠券的使用规则、退货退款方式和运输政策等订货后,请妥善保管订货单、出货证明书、收据等购物证明书。

\r 请选择安全的支付方式。 支付要在正规过程中购买,使用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路线,决不能轻信卖方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或二维码。 在微信(微商)朋友圈的交易,要更加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不要直接转入个人账户。

\r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登录购物网站或手机购物软件的登录帐户,或者填写购物信息时,尽量“有限地提供”,不随意登录身份信息,或者简单地填写详情,尽量不填写不填写的个人信息

\r 注意发货的陷阱。 “双十一”期间,消费者关注网店的资质、信赖度、出货速度、售后服务等,警惕“虚假出货”,以特价商品“缺货”“缺货”“准备不足”为理由拒绝出货,有损利益。 购买生活必需品的,与客户确定发货时间,特别是生鲜食品,收到应避免发货延迟造成损失的快递物品的,必须开封检查货物,发生不合格的,拒绝签名。

\r 请注意明确红包券等的使用规则。 “双十一”期间,平台和网店向消费者分发各种红包和优惠券,明确接受红包和优惠券时的使用规则,事先询问呼叫中心是否有使用阈值,确认红包和优惠券是否实际给予自己优惠

\r 注意“先上后下”课程。 在“双十一”促销期间,可以预先关注必要商品的价格变动,通过多个平台比较价格,警惕网络交易商借机降低成本、提高商品价格打折等漏洞。

\r 注意依法及时维护维权。 网络销售的时候,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首先必须和卖方联系解决。 协商解决不了的,即使首先通过电商平台投诉维权,也无法解决向经营者所在地和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部门和消协组织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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