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将于11月23日~24日举行。 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持有与审查和应征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考试前认真检查并保管“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9)》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考试作弊等关于刑事案件适用法的解释》将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违法行为列入刑事犯罪,认定为考试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公务员考试采用违反纪律的行为处理方法”(社部30号令)明确处理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违反者严厉处罚。
本次考试对入场者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严禁考生将具有通信手段、记忆、照片、计算、传输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和考试资料带入座位,带入考场时请按规定放置在指定场所。 各位考生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规律,严格遵守,无违禁品,不做虚假舞弊,不散布考试谣言,不参加网络不负责任的讨论,坚决抵制考试违法行为,遵守底线,真诚参考。
原题:国考纪律要求的温暖提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