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_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在经济全球化中,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 中国以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处理为重要支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越来越国际化,最终与国际联系起来。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全球共识

从2018年初开始,中美贸易摩擦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中美贸易摩擦之所以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是因为知识产权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对象和法律问题,美国以中国侵犯美国知识产权为事实依据和借口,美国试图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名遏制中国的崛起。

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共和国颁布了《发明者规制》。 这是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成文法。 该法规定,任何人在该城市从未制造过的新型、精巧的机械装置制造者,为了能够使用和操作而进行改善,必须向市政机关注册。 本城其他任何人在10年内未经发明人许可,不得制造与本装置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162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专利史上首部完整的成文法《垄断法》,在欧美各国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威尼斯专利法。 因此,英国的“垄断法”被视为资本主义国家专利法的“始祖”,间接促进了现代专利制度的发展。

1803年,世界上最早的商标法法法国《关于工厂、制造厂和研讨会的法律》颁布,1806年法国颁布了第一工业品的外观设计法。 1968年10月4日签署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罗卡诺协定》,明确规定将包装和容器纳入工业品外观设计。

1967年7月14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同盟的国际局和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恩同盟的国际局51个国家在斯德哥尔摩会议上决定,合并两国国际机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缔结了《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条约》。 该公约于1970年4月26日正式生效。

本条约旨在通过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促进全球保护知识产权,保证各知识产权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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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总部设在日内瓦。 根据《公约》第5条的成员资格规定,保护知识产权的同盟成员国,以及未参加任何同盟的联合国成员国,或者受邀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会议的国家,均可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国。 截至2004年12月31日,缔约方总数为181个国家,1980年6月3日中国成为会员国。

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开的第35届成员大会上,大会通过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提出的关于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建议,从2001年开始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尊重世界知识,崇尚科学,确立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鼓励知识创新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建设

1915年11月7日,中国历史上第二部着作权法《北洋政府着作权法》出台。 该法根据《大清着作权法》,追加并合并了少数条款。

1928年颁布了中华民国《着作权法》。 该法结合《北洋政府着作权法》和《大清着作权法》的立法经验,为中华民国以后的立法提供了重要的立法参考和编纂参考。

新中国知识产权大规模立法始于1978年改革开放后。

1982年8月23日,新中国首部《商标法》出台,从1983年3月1日开始实施。

1984年3月12日,新中国《专利法》通过,从翌年4月1日开始实施。

1990年9月7日,新中国首部《着作权法》通过,从1991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92年9月2日,新中国公布了与保护知识产权直接相关、调整市场竞争关系的“不正当竞争法”,并于同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国务院相继颁布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法规。 主要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保护条例》。

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也经历了多次修改和完善。 具体来说,《专利法》在1992年、2000年、2008年分别修改了3次,《商标法》在1993年、2001年、2013年分别修改了3次,《着作权法》在2001年、2010年分别修改了2次,《不正当竞争法》在2017年被修改。

目前,中国的《专利法》和《着作权法》分别进行了第四次和第三次修改的《商标法》的第四次修改也提出了日程。 这些知识产权专门法,每次修改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这也表明,中国知识产权法相当完善后,修正的动因是中国国情自身的需要,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和规律,不是欧美等外部压力。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通知》颁布后,我国颁布了《技术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企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指明方向。

中国知识产权保障体系发挥着重大作用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专利制度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取得了很大成果。

首先,初步建立并持续完善了专利法法规体系。 进一步明确了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立法宗旨,加强专利司法和行政执法力度,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和初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求,同时达到《贸易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的专利保护标准。 各省、市、自治区也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地方法规。

其次,知识产权工作受到了上下的重视。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对大量压缩编制、精减机构,将中国专利局改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列入政府行政序列。 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加强了各地专利管理工作机构建设,出现了政府主导专利、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合作推进专利的良好局面。

第三,形成了包括专利管理、审查、研究、教育、执法、中介服务以及专利信息等组织机构在内的全国专利工作体系和运营机制,专利保护有力促进了我国科技的进步和创新,发明创造活动充满活力,专利申请量强劲。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表的2017年调查显示,专利申请量为美国第一、日本第二、中国第三、德国第四。 排名在过去五年间发生了很大变化。 过去是美国第一、日本第二、德国第三、韩国第四、中国第五。 中国的专利申请数量近年来急速上升。

第四,形成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是协调运作的专利保护机制。

第五,不断开拓国际合作的新局面。 中国已经参加了专利国际条约,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声誉。

2016年4月9日,在北京召开的主题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业创新”的首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表示,中国将着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结构,加快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力度。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统一协调机制,加强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保护联动,补充行政和司法两条渠道优势,加快建立有机相连保护模式,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

2018年7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和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 白皮书第一部分“中国切实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白皮书专门介绍了中国履行保护知识产权承诺的情况。 其中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的自主行为。 白皮书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01年以来,中国对外支付知识产权的费用年均增长17%,2017年达到286亿美元。

4月22日,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安徽合肥召开的201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记者招待会,2018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人民法院新增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数量达到334951件,比2017年增加97709件,比上年上升41.19%。 其中,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和民事一审案件分别大幅上升到53.57%和40.97%。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五省市法院征收案件数目依然高水平运行,新近185337起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占全国法院新近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的65.39%。 其他几个省市新收集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也较前一年急速上升,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上升更加迅速。 在案件数量增加的同时,审判质量也稳步改善,关闭数量显着上升,裁判的诉讼率一直在改善,案件的撤销率大幅度上升。 人民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司法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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