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多民族_ 从中国古代多民族版图维护与治理,浅析羁縻政策​的智慧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上世纪80年代,社会学家费孝通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结构”的理论。 他在解释这一理论时指出,“多元一体”是中华民族的一体,其中56个民族单位是多元的。

这个理论表明中华民族从起源到形成是多元一体的,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从培育、形成到发展确立,也是多元一体的历史发展。 历史创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有居住在中原地区的汉族,以儒学为中心融合佛、道的炎黄传统文化的精神纽带。

回顾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民族图的形成和发展存在一些阶段,秦朝以前是华夏民族体形成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培育阶段,秦汉至隋朝是汉族主体形成和多民族国家统一的起点阶段,隋唐五代两宋时期是民族大融合和多民族国家统一的发展阶段,元明清时期是现代中国各民族都多元化

多民族的维护和管理已成为历代统治者最关心的事情之一,古代少数民族野蛮、性格剽悍、尊重武力、单一民族规模小、形成统一政权、成为强大战斗力,对周边地区和中原构成巨大威胁,从无数史料也可以看出。

因此,历代统治者都要制定相应的民族政策,包括刚柔和济、恩威和施与的特征,不能一概妥协。 另一方面,开拓边疆,扩大中原的统治,表现大国的天威,确立以天朝为中心的朝贡体制很方便,另一方面,受儒家“大统一”观念的影响,想用儒家的礼乐文化教授万邦。

当然,这是一个难题,汉族和周边民族在语言、文化、生活习惯上有很大差异,直接管理困难,中原直接流官的驻地管理,各种纠纷也难以达到良好的管理效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经历了历史考验,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的中国古代民族政策

什么是监护权政策? 什么时候了

“羁縻”一词,最初见于《史记·司马相如传》,“盖温天子在夷狄也,其义羁縻不绝”。 司马贞《史记索隐》注:“羁、马络头、纤维、缰绳都。 “汉官仪”说:“马要羁,牛要绉”。 言制四夷像牛马一样被拘留。 “羁总”一词是笼络、羁绊的意思,中原王朝处理四方夷狄时不应该直接支配,只要笼络、统制就行。

但是,亲权政策实际上是先秦至宋朝实施的比较宽松的民族政策,是以怀柔的谁为主,以武力镇压为辅,并施恩威的政策。

当然,先秦之前,从夏商周到春秋战国时代,中国古代的传统民族政策多已形成,如怀柔政策、和亲政策、庸俗政策等。

从秦汉开始,中国古代民族政策不断发展,经过开拓政策、怀柔政策、行政管理政策、移民政策、亲本政策、南北朝齐封政策、左郡左县政策、蛮府政策、经济政策、讨伐政策、移动政策、胡汉分化政策、汉化政策,发展到隋唐怀柔政策、亲本政策、开拓政策、亲权政策、经济政策、文化政策,达到高峰。

这样,监护权政策就是根据现有的民族政策,适时、不断完善、发展而形成的。

说起这个政策的起源,从战国时代的秦灭巴开始,“后汉书南蛮西夷列传”中有如下记述

秦惠王与巴中,巴氏为野蛮君主长,世尚秦女,其巴氏卿则不然。 秦昭王和巴人发誓,秦犯夷,惩治黄龙的夷犯秦、清酒输血1分钟。

当时秦昭王与巴人之间的大约成立,是互相牵制和约束的意愿,成为后来监护权政策的基本核心。

羁縻政策在历史上在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一般都建立了一定的行政区划,当地民族领袖成为该地区的统治者。 这个行政制度因世代而异。

两汉:属于国制

两汉时期,为了配置归结的匈奴、羌、夷等少数民族,将其分类为所属国家,按照规定,所属国家的居民说“为了那个风俗”,留下原本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社会组织,由中原政府任命为都尉。

这个制度可以说是民族政策制定的重要尝试。 纵观两汉历史,属国制度经历了从建立、发展、完善到县化的历史进程。

该制度的优势和弱势也很突出,在国力强、中央集权强的时候,属国制度往往取得了良好的实施和发展,如西汉武帝、昭帝、东汉光武帝、帝国时代,设立了属国固定的少数民族,比较好地处理当时复杂的民族关系和民族矛盾,有利于国家秩序的稳定,中央直接管辖军事权

但同时,中央集权减弱,政局混乱时,属国制度非常脆弱,极易遭到破坏。 西汉末年,属国都尉被选中,通常驱逐戴罪之臣,这间接表明当时并不重视这一制度。 那个时期,民族问题变得特别尖锐,北方的战乱持续,民族移动的流民无处不在,民族悲惨的状况持续着。

唐宋:羁縻府州制

经过几代发展,到隋唐,羁縻的发展成为制度,正式推进。 唐武德二年,唐高祖颁布了这项诏书:

划野分疆、山川限于其内外,处于荒凉地区,刑政在信夏特别。 在古代的王御宇,怀柔远人,义在亲权,没有大臣,我拿着宝图,抚摸临在四极,喜在最近,追寻革命前的缺点,要穿荒蕃服,宜和亲。

从那以后,确立了“怀柔远人,义继续中”的民族政策,推行了“荒凉地区,刑政在函夏特别”的羁府州制度。

宋统一内地后,适应五代时期形成的这种状况,摄取唐制,进一步完善监护权政策,进一步笼络少数民族的领导人“使首长成为树木,镇抚首长”,表示“给予其有力者,进一步领土”。 羁縻政策已成为宋朝统治鄂西少数民族地区的极其重要的政策。

这个时期的统治者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必须尊重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特征,用武力和外部的行政手段强制性地改变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特征的话,实行和汉族一样的政治制度不仅没有效果,还会引起反抗和叛乱。

这种民族管理制度保证了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加强了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领导和支持。 密切各民族之间的联系,使他们以原有的方式安居下来,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进步的民族管理制度。

元明清:羁縻政策的完善形式,土司制

羁縻政策向元朝发展,几乎达到顶点,各方面管理统一完善,是因为当今中国多民族地图建立在蒙元时代,当今云贵地区、东北地区、藏族地区等,都是元帝国时代引进中原地图的缘故。 也就是说,在元时代,民族地图前所未有地扩大,民族问题也自然变得尖锐,当时的民族环境产生了完美可行的制度,被称为土司制。

土司制度在元代被忽视,盛行于明代,明代土司制度在元代得到改善,逐渐完善。 根据《明经世文篇》

王朝皇帝命令西平侯穆英克服,也不容易在诸夷杂处调教,因此酋长的有功者成立为土官,各命令统一野蛮人、子孙世袭,西平侯子孙现在命令袭击和控制年龄国的市民世界。 像胳膊一样用手指,像胳膊一样用手指。 如何派遣,决不能令人信服。

明代土司制度中的“世官、世土、世民”是其重要特征,即世袭的政治统治权、管辖区土地的世袭产权和对附着于土地的农民的世袭统治权。 该制度在土司授职、继承、晋升、处罚、贡献、征发土兵等各方面都有特别规定的同时,穆氏的驻扎可以加强西南土官的管理,达到了邓凡中央朝廷支配的地方土官不服从的地步。

但是,该制度本质上是间接的控制,弊端明显,土司雅门长官由少数民族的领导负责世袭,容易形成地方割据力,不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并且土司之间地盘争斗不断,引起地方政局的动荡。

因此,土司制度到清代逐渐衰落,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民主改革时期,进入了最后的消灭。

羁縻政策的三个阶段与刚柔并行的智慧

由此可见,羁押政策贯穿了我国几千年多民族地图的维护和管理,从这一制度的发展变迁来看,羁押政策具有从羁押统治向直接统治转变的特点。 两汉时期,少数民族采取的属国制统治方式,已经包括了直接统治的要素。 国家制的部分官僚体系由朝廷派遣汉族负责。 唐羌府州制也有“华官参治”和“汉官监督”。 清代的改土归流、伯忍、书袋制的变化,更反映了这一点。

根据历代羁縻制定的政策,无论采取什么形式,总包括三个层次

边疆少数民族应与中央王朝密切相关,涉及政治、文化、经济等各方面。 史料中常见的互市、和亲、朝臣等措施,都是基于这一层面的考虑。

适合土地的管理方式。 这其实是羁绊政策发展初期的核心内容——“以俗治愈”的核心内容,也就是间接支配,如《新唐书徐坚传》所说“野蛮羁绊所属,不能与中国同法”。

土流并治和土官的流官化。 这实际上是监护权政策的最终目的,直接支配。

这三个层面,重复,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实践这一政策都体现出刚毅的特点。 它是“柔”的一面,即对中央王朝少数民族的笼络、恩抚和怀柔,没有强制同化和武力征伐,表现出缓和和相对缓和的特征,也有“刚”的一面,在民族统一的根本目的下,没有无原则的妥协让步,不断地支撑着中央王朝的强大军事力量,形成了“大统一”的多民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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