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附近街道行人深圳,1980年4月11日。 【照片: glasnevinz】
1979年8月26日,经中国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在深圳市内327.5平方公里(补充调查数据为395.992平方公里)地区设立了经济特区。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成立,地区包括今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个区。
深圳毗邻香港,交通便利,气候温和,风景优美,在利用外资发展经济方面,具有优越条件。
根据指示,深圳特区将建设以工业发展为重点的工、商、农、住宅、旅游等多个行业的综合特区。
街景深圳,1980年4月11日。 【照片: glasnevinz】
街头停车的轿车深圳,1980年4月11日。 【照片: glasnevinz】
给游客看的儿童深圳,1980年4月11日。 【照片: glasnevinz】
走在街头的女孩深圳,1980年4月11日。 【照片: glasnevinz】
街角店铺深圳,1980年4月11日。 【照片: glasnevin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