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63万多元执行金拖欠、财产虚假报告,前几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第二中院)为惩戒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行为,决定对执行人朱某进行司法拘留。
受到司法威严的威胁,朱某在被拘留日联系亲戚筹款,答应尽快与申请执行人商议后续偿还。 昨天,家属已经向法院提交了80万元。 此拳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上海二中院将继续关注朱某的后续履行情况。
殷某因与朱某发生股份合同纠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经审理,北京仲裁委员会确认申请人朱某应支付给殷某的剩馀股票回购金为258万元。
该裁决书已产生法律效力,朱某因未履行偿还义务,殷某于2019年5月向上海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海二中院执行局法官陈华荣在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朱某发出“执行通知”,命令申请执行人立即支付股票赎回金、拖欠履行金等费用。
但朱某仍未履行义务,不协助法院的传唤。 因此,上海二中院对此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的措施。
经过多次电话联系,2019年7月8日朱某向法院咨询,陈华荣命令法院原封不动地报告收到现状和执行通知前一天的财产状况,明确告知拒绝报告还是虚假报告的法律责任。
后来朱某向我院提交了书面财产报告,与网上财产调查结果相比,陈华荣发现朱某藏有大量上市公司股份和名义的上海品牌沃尔沃汽车。
因此,陈华荣再次向朱某报告真实财产,警告朱某立即履行偿还义务,但朱某坚持拖延、回避的态度,声称没有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执行的财产。
由于朱某未履行有效审判规定的义务,拒绝虚假报告财产,上海二中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10月10日下午,陈华荣将朱某召见法院,当场宣读司法拘留的决定,对其进行拘留15天的处罚。 此次执行案件也是上海二中院和上海市公安局监督总队建立司法拘留协助体制后首次向执行人司法拘留虚假报告财产。
为了加强与上海市拘留所的合作,确保司法拘留渠道顺利,今年9月10日,上海二中院执行局与上海市公安局监督总队签订了《上海市拘留所关于收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员的工作协议》,利用该工作协议,法官当天决定由朱某拘留在上海市拘留所 最终,朱某害怕司法威严,当场与亲属取得联系尽快筹措金钱,同时朱某承诺尽快与申请执行人商议后续偿还。
10月16日,朱某家属向法院代缴人民币80万元,朱某承认错误并纠正,积极履行部分偿还义务,上海二中院决定提前解除司法拘留,同时关注朱某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况。
资料来源:周上海作者:张益维宋亚文耀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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