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行局实施社会服务折扣罚款,对违反《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当事人,城镇、社区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图为5月18日参加社会活动的当事人在龙泉町的学士府社区支援居民的垃圾分类回收。 新华社记者翁忻0
因义勇为,志愿服务,无偿献血,收益不知……参照提出审议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记录这些文明行为,探索相应的激励反馈制度,完善评价表扬,现金奖励,积分定居点等优惠政策。 相反,如果在公共场所吐痰、发红灯、从建筑物向外扔东西、再教几次,就会面临严重的处罚和暴露等处罚。
近年来,深圳、天津、河北、杭州、武汉、西宁、银川等约40个省市颁布、修订和审议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给文明行为者更多的激励,提高对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其违反成本,成为一大亮点。
《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以法治力量提升人民。 专家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某些地方、某些领域、某些人长期存在的文明行为、道德失范现象,就必须以法治的刚性和硬度来鼓励文明行为,惩罚不文明行为。 人人都要养成文明行为的习惯,才能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新风尚,推进新时代社会文明的进步。
提高新时期市民文明素质
一个城市的精神面貌如何?。 主要看什么,当然看城市主人公的资质。 在一定程度上,市民文明素质的高低直接体现了城市文明的程度。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民通过“投票”形成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与其他地方不同,北京在法规草案没有形成之前就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征求意见的范围有多广?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向记者提供了一系列数据。 今年8月初,北京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促进文明行为的社会问卷调查。 网上点击了2200万人,其中参加网络问卷的人为141.1776万人,网上还收集了16区市民数千人的意见,请全市四级人民代表进行了1万人以上的问卷调查。 据北京市统计局今年1月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底,北京市常住人口为2154.2万人,这意味着相当高比例的市民参加了这次调查并提出了意见。
调查结果显示,99%以上的被调查者支持文明行为促进法。 与会者认为,应当提倡鼓励的六种文明行为,是为了正义、文明之旅、文明生活、卫生、志愿者、乐善。 排在前十位的不文明行为包括:吐痰、往高处扔东西、汽车停车、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排队、抢占座位、在社区大楼里乱扔垃圾、在公共建筑上乱涂乱画、网络语言粗俗、不遵守交通秩序、赤胸裸背等。 为了充分尊重民意,本条例直接列入市民最支持和反对的20多项文明行为和非文明行为。
北京社会科学院法学院的马一德研究员对记者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开门立法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得到大众的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凝聚共识。
2013年颁布了全国首个城市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的深圳市,今年10月末修改了《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该法律公布之初,因为两名市民混乱地扔垃圾,拒绝处罚,当地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让市民感受到法律的“牙齿”。 今年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体现了内容全面、标准高、规范具体、处罚严厉等基本思路。
专家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对不文明行为的宽容程度也随之下降。 把以前归结为不道德的文明行为纳入法律规制,符合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的大方向,也是民意的方向。
“文明行为立法必须广泛接受舆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刘妹对记者说,文明行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其概念和范围具有主观、历史特征,如何确定立法调整的文明行为范围是首要难题。 因此,有必要广泛征求民意找到最大公约数,将人们广泛认可的操作性强的内容提高到法律规范。
完善正激励保障和负惩戒约束措施
在这些条例中,对文明行为的奖励措施和对非文明行为的惩罚措施备受关注。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出的鼓励措施包括:建立北京示范、首都道德示范等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制度,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探索文明行为激励还原制度,文明行为记录表明,完善评价表彰、积分定居点、住房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惠、困难援助、现金奖励等优惠政策。 刑罚措施借鉴区域外经验,根据轻重递归关系设置,规定了包括制止、警告、罚款、治安处罚等在内的公开披露、合同修订、社会服务等措施。
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人表示,此次立法体现了社会共治促进型社会立法的特点,倡导与规范并存,保障与促进并行,教育先行,惩戒后,积极的激励保障和负的惩戒约束措施完善。
这种观点也体现在其他地区的条例中。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享受表扬、奖励和优惠政策是“倡导和奖励”部分的关键词,而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则占更多篇幅。 例如,在公共场所裸露、大声喧哗、擅自插队、霸座等拒绝修正的情况下,会被罚款,处罚状况会被注册到信用信息系统中。
《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指出,被救人负有举证责任,免除了看见义勇的担忧。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案)》颁布了奖励文明行为、建立文明先进典型礼遇和合作制度、制作文明行为记录文件等对非文明行为建立高层罚款、媒体暴露、警告性歧视违法行为者、限制海外非文明旅游出境、社会服务减少罚款等惩罚条例
“立法是利益诱导机制,奖励措施灵活,处罚措施刚性强。 刘妹以前把一些地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称为《罚款法》,近年来在制定、修改过程中吸取了地域外国家的经验,形成了逐步递归、惩罚性的奖惩体系。
加大对各地文明条例的处罚力度,刘妹认为有必要辩证地考虑。 “培养文明行为习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长远来看,政府需要完善设施、健全制度等来引导促进。 但是,对于一些重点领域、群众反响强烈、长期治疗不断的文明行为,只有适当加重处罚才能标本和治疗”。 据刘先生介绍,在日本、韩国、美国、德国等国家,加重对非文明行为的处罚是通行手段,涉及到人身处罚和财产处罚的“违法成本高所以不违法”。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为了防止执行困难,各地条例明确规定了执法主体、各方面的职责等。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规范了政府和社会各方密切合作,共同促进文明行为的组织推进和监督保障。 例如政府和有关部门、机构有权加强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和公共场所基础保障,促进社会组织和团体作用,建立企业主体责任文明记录、联合惩戒等七大工作制度机制,规定个人举报渠道,有关人员有权及时制止,制止文明行为等。
据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人介绍,此次立法与53部其他法律法规有关,为建立有效的联系,对处罚规定的适用提出了原则性指针,对上级法律和其他法规未明确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设置了新的惩罚条例,对应重点管理的不文明行为提高处罚金额等。 同时,为了在法律通过后有效实施,北京市政府提议尽早制定补助规章制度。
其他地方文明条例也同样明确了公安机关和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职场和个人举报权利、警卫和其他员工对非文明行为者驱逐的权利等保障措施。
马一德认为,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措施的操作性很强,所以“文明条例并不在意趣,但都需要操作性”。 他说:“如果不这样的话,执法效果会大幅度受到损害,最后会说出口写在纸上”。
一些专家认为,某些失德行为、犯罪行为和一般意义上的违法行为不应当通过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以规范,而应当通过刑法等其他法律、公民条约或教育方式逐渐形成一般社会文明秩序的相关行为难以进行调查,执法成本高,容易混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
刘妹说,好的立法标准首先要立足当地的特色、定位,然后必须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和措施,违法者被过度处罚,条例被放置不管,这是极端的事情。
她认为,现在一些地方不能执行文明条例,主要是由于搜查科学的困难。 通过设立综合执法部门、利用新技术的新手段、体制创新等,可以提高执法效率和参与度。 例如对轻微的非文明行为设置定额罚款等迅速处罚方式,增加执法手段,规定自由裁量权,统一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和司法执法保障、协调力度。
“文明行为得到促进,立法只是第一步,执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和重大难点,需要根据情况不断调整、研究和创新文明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