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公安机关根据昆仑行动和打击矿产、土地资源的特殊行动配置要求,针对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的问题,集中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犯罪的特殊行动,取得了显着的战果。
对于本县砂石资源短缺严重、非法盗掘横行、破坏生态环境的事实,县警勇敢负责,坚持开辟道路,在开展“昆仑”行动中打击非法采石犯罪为重点。 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环境保护局和县综合行政执行局共同召开取缔非法采砂采石的违法犯罪动员大会,开展了全县非法采砂点、洗砂点、筛砂点、囤砂点、销售砂点的管理。 制定行动方案,公布举报电话,拓宽线索。 目前调查非法采矿案件的有7起,刑事拘留24人,等待审判的有6人,逮捕9人,起诉的有23人,谈判价值1000万元。
非法采矿违法犯罪行为主要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在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内采矿,或者擅自采矿国家规定,采取保护性采矿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的严重破坏。
在环境安全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犯罪者为谋求个人私利,安全放置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非法开采河沙,给环境带来巨大破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 这一系列事件的成功侦查,有力地打击了罪犯的气焰,净化了社会空气,给人民群众提供了满意的答复。
警方警告说,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实行严格的管理,禁止无证开采和超过允许的矿区范围的开采。 保护矿产资源,人人有责! 莒县公安坚决取缔非法采矿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采矿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以徒刑、拘留役或管制三年以下,并处或单独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徐艳通讯员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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