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关于租房提取公积金等,住宅建设部取消61项证明事项!
各省、自治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宅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减证、优化服务配置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取消了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文件设置的证明事项。 有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撤销。
附件: 1。 取消部门规则中设置的证明事项列表
二。 取消标准化文档设置的证明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9月16日
(此事积极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