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削减减税费工作的决定,今年以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有关文件。 为了使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正确理解减税的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工作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了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纳税人参考学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小企业一般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除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总月销售额为10万元(以一季度为纳税期间,季度销售额) 提高本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税免税标准,政策适用对象为年营业税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
政策执行中,以下问题纳税人仔细询问,一起看看你有没有关注的东西☆
1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
a :每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每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则需要计算销售额的全额并缴纳增值税。
2 .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就不能免除增值税吗?
答:如果是每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每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月不能免税的每季度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则季度中某月的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的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按规定免税。
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月(季度)销售额口径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除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确定纳税人在增值税销售行为(包括商品、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销售)的总销售额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 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扣除本期发生的房地产销售额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商品、劳务、服务、无形资产销售免征增值税。
4 .如何界定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适用对象?
a :提高本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标准。 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其他标准,与四部委“中小企业计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不相对应。
5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不同,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有所不同。 小型纳税人可以自己选择月份还是季度?
答:按一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每月纳税还是每季纳税。 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选择后,不能在会计年度内变更。 这里的会计年度就是会计年度1—12月,并不意味着自选择之日起顺延1年。 纳税人可以在会计年度内任意时间提交主管税务机关,选择改变纳税期限,但在纳税人选择改变纳税期限后,在当年12月31日之前不得再次改变。
6 .纳税人季度内改变纳税期限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答: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间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包括按月变更为季度或按季度变更为月变更),该变更后的纳税期间的有效期不同。 如果在季度的第一个月申请变更纳税期间,在从申请变更的季度开始可以在变更后的纳税期间申报纳税的季度的第二、三个月以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间,在申请变更的季度中也可以在变更前的纳税期间申报纳税,从下一季度开始可以在变更后的纳税期间申报纳税。
每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在季度的第一个月按季度申请变更纳税申报,则可以从申请变更的季度开始按季度进行纳税申报,如果在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的季度的第二、三个月内按季度申请变更纳税申报的话, 在申请变更的季节也按月报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从下一季度开始可按季度报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
7 .一个建筑企业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但月总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哪个为基准?
答:如果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辖区有多个项目,则判断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
8 .在前缴纳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是扣除前和扣除后的销售额吗? 提供建筑服务的时候,从总包里扣除分包的金额是否超过了10万元,是否用扣除前的金额来确认呢
a :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是指扣除差额后的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时,用总包减去分包的差额确认销售额,判断是否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10万元免税政策。
9.2019年可以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是什么?
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除政策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5条规定,到转移登记日为止12个月( 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4个季度( 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于2019年12月31日
10 .自2019年以来,有没有时间注册小型纳税人?
a :没有时间了。 如果转移注册之前的营业期间不足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根据每月(季度)的平均销售额来估算累计销售额,并决定是否满足转移注册的条件。
一般纳税人转会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如何计算?
答:累计应税销售额的计算必须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执行。 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检验维修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中存在扣除项的纳税人,其应纳税行为年的应纳税销售额按不扣除前的销售额计算。 另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无形资产销售、房地产转让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12 .对于已经纳税的一般纳税人的分公司,如果分公司的年销售额不达到500万元的话,这个分公司能转籍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实施汇总纳税的分公司可以在取消汇总纳税后,办理符合搬迁登记条件的搬迁登记手续。
13 .小规模纳税人发行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月费发票金额合计不超过10万元,税率栏标有***,增值税申请书填写情况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每季度30万元)的,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的适用征收率,正确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一栏。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每季度30万元)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免税销售相关栏。
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在发生本期房地产销售业务时,减去房地产销售额的本期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每季度30万元)。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判断差额后的本期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每季度30万元)。
14 .增值税征收点的规定是什么?
答:增值税征收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实施。 也就是说,到期日为止纳税的是,每月的销售额为5000-20000元(含根数),下次纳税时,每次的销售额为300-500元(含根数)。 无论是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为2万~3万元(季度6万~9万元)免除增值税的规定,还是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基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季度从9万元提高到30万元),增值税的征收点都没有调整。
15 .纳税后,如果遗失特别票,按现行规定办理遗失手续后,可以发行赤字专用票据申请退税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货、发票错误、课税服务中止等情况,但不符合发票销毁条件,或者发生销售部分退货和销售折扣时,可以发行赤字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对小规模纳税人发放专用发票,需要发放赤字专用发票时,一般纳税人以发放赤字专用发票的方式处理。 发行赤字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
16 .如何解决原发票无法返回赤冲而导致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困难问题?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放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下游一般纳税人可以扣除专用发票上记载的税款,为了保证增值税扣除链的完整性,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缴纳增值税后发放。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季度为1纳税期,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为发行本期增值税专用发票而缴纳的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被回收,或者按规定发行赤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赤字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购买者取得专用发票用于扣除申报时,需要将增值税额从进口税额中转出,填写《赤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行信息报表》后,税务机关根据检验合格的《信息表》向销售者发出赤字专用发票
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文化事业建设费标准提高了吗?文化事业建设费每月10万元,季度适用30万元的规定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标准为2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的缴纳义务人员免除文化事业建设费。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到3万元后,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员,免除了文化事业建设费,但该政策有明确的执行期限,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后,没有提高免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标准的文件。 因此,实行了现在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的免除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
18 .每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上个月发生的销售在本月销售回升,本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如何确定本月销售额是否享受增值税豁免优惠?
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如果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税金,则因销售返还给购买者的销售额必须从本期销售额中扣除。 因此,发生销售退货的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决定是否适用本期销售额减去对应销售退货的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免税政策。
19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的,实际经营期不满季度的,是按实际经营期享受优惠还是按季度享受优惠?
答:从有利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观点出发,选择每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季度中间成立的情况,季度中间取消注册的情况,都要判断30万元是否受到优惠。
20 .行政事业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等非企业部门在分配租赁房地产征收的预付款后的销售额中,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的免税增值税政策吗?
答:非企业一次性收取租金的租金收入,不适用其他个人租赁房地产的政策规定,不得以分配的销售额享受一般免税政策。
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