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高职院校与专业建设规划建设单位的公示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层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中国特色高层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选择管理办法(试行)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层次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通信〔2019〕9号)透过高职学校自主申报,经省级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审查推荐, 目前拟设立中国特色高层次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规划项目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审核、教育部、财政部审定、中国特色高层次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规划建设部门197个。 公示期为7日( 2019年10月25日~10月31日)。
公示期间,任何机构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书面反映,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个人提出异议的,以必须在书面异议资料上签名的公司名提出异议的,必须按本公司的印鉴。 我们按照有关规定保护有关异议提交人的信息。
匿名、假名、公示期外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