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7日在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儿科输液器发现异物的事件引起舆论的关注。 乐山市人民医院17日在主页上发表声明,向事件中的患儿和家属道歉,希望依照法律承担责任。 经过17小时的严密观察,患儿无不适感,经家属同意后按时出院随访。
四川乐山市人民医院网站截图 根据通报,2019年12月16日0时左右,我院儿科患儿在输液5分钟后,家属发现输液器有异物,同级护士立即停止输液,医务人员立即对患儿进行全面认真检查,经过17小时的严密观察后,患儿无不适,经家属同意后按计划
此案发生后,本院有关部门立即在家属证人手下共同封印此输液器,并保管于家属。 医院向事件中的患儿和家属道歉,希望依法承担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通报,我院包括输液器在内的所有医用消耗品都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 本案中输液器涉及河南曙光健士医疗器械集团株式会社生产的一次性精密过滤袋输液器(国产注20153660673 )。
据报案,事件发生后,该院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从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全面整理院内所有医疗消耗品的使用情况,加强调查制度的执行,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