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泰安市蓝天工程司令部发布了《泰安市2019-2020年秋冬重点行业绿色规制实施方案》,贯彻实施《京津冀和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管理攻势方案》和省、市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势,加强秋冬工业企业季节性生产规制,实施绩效差异化规制,持续改善地区空气质量。
方案要求达到《重污染气象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绩效等级管理a级或b级的企业,在非重污染气象应急响应时间段不限制生产,实行不限制重污染气象应急减排清单生产的措施。 科学指导保证民生企业实行减排。 企业涉及采暖、城市垃圾和危险废弃物联合处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保护任务的,应当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应当根据责任量评定专业机构可接受的生产负荷,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许可,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报告蓝天工程司令部。 实施生产清单的动态管理。 钢铁、建材、焦炭、铸造、碳、化工等行业的所有企业都应列入管制清单,未列入的,期间按该行业最严格的标准实行停产。 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动态排除,包括绩效等级a级、b级企业、民生企业等豁免企业,并参照c级企业执行。
方案明确,对不符合豁免要求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和绿色管制方案的规定,严格执行限制生产的时间和比例。 对于环境保护手续不充分、各种污染物无法稳定排放、被列入第一批VOCS在线设备安装清单、到期未接网、未监视数据伪造、有走私嫌疑的企业,实施停产整顿。 限制生产的措施应按停产一定比例的生产线计算,或者全厂停产一定天数达到相应的削减比例。
草案规定,工业企业秋冬绿色规制实施时间原则上为秋冬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根据秋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秋冬重污染天气的预测情况,可以适当缩短或延长各行业实施绿色管制的时间。 范围包括钢铁、建材、焦炭、铸造、碳、化工等行业企业。 其中,建材行业主要包括水泥(包括粉磨站)、陶瓷、砖、石灰、玻璃棉、石膏板、石棉、矿物棉等行业企业。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到10月15日,根据“一厂一策”原则,制定本辖区采暖季节的绿色管制实施方案和停产清单,将清单细分为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