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为了防止流动性风险
11月开始
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的计算公式
相关流动性调整系数列表参数
进行调整
流动性调整系数调整为0.4~1.2
工作人员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
整体下降
公积金中心
对这次的调整进行了解读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受商业贷款额、房地产融资及相关贷款产品监管、二手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政策缓和及房价等政策性、市场性因素的影响,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2018年全年新增贷款55亿元,创历史新高,2019年贷款率逐月快速增长
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从10月开始实行LPR机制,预计商业贷款利率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之间的利率差会进一步扩大,后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会更加旺盛。
如果不介入,根据贷款率的现在增长率,明年上半年有可能突破85%的警戒线,因此需要事先判断,管理现在的流动性。
今年五月,我市住房公积金
将流动性调整系数从1.4降低到1.3
此次流动性调整系数列表的参数为
进行调整
除了贷款率区间之外有变化
流动性调节系数也再次下降
记者看调整后的系数表
不同信用率区间的流动调整系数
都降低0.2
这个参数的调整
直接影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降低可贷款额
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每月的存款额是一千五百元
也就是说,保管基数6250-15000元的员工
是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群体
流动性调整系数列表参数的调整
有助于抑制贷款率急剧增加
但同时
支付具有三年以上贷款能力的员工
特别是第一批所需贷款的需求
可满足↓。
▲备注:本表计算出的可贷款额为可贷款额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最终核准额需结合供给率、住房贷款比、贷款年限和最高贷款限额等因素进行审定。
计算
我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款额使用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公积金可贷款额Y=个人公积金账户馀额B×(缴纳时间系数t收入调整系数I)×流动性调整系数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