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783证券简称:松鼠公告编号: 2019-028
我们和董事会的全体成员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的记载、误解的陈述和严重的泄露。
特殊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与变更上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无关
3、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公司的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集人: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举办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办。
3 .举办日期: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久盛路8号公司会议室。
5 .本届会议主持人:会长章燎源先生。
6 .召集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和《三匹松鼠株式会社章程》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在现场和网上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74,186,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4381%。 其中,现场投票的8名股东代表股份174、18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4372%。 在网上投票的5名股东,代表股份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在现场和网上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6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06%。 其中,现场投票的5名股东代表股份15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97%。 在网上投票的5名股东,代表股份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此次股东大会作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和表决的情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招募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场所,增加招募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74,186,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票总数的99.9998%的3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票总数的0.0002%,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为162,600股,与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总数的99.8158%的300股相反,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总数的0.1842%的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总数的0.0000%
二、审议并通过《合作协定及关于缔结对外保证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74,18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票总数的99.9991%的1,5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票总数的0.0009%,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为161,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92%的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08%的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发出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都伟律师、韩晶律师亲眼目睹了这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这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这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查阅文件
一、2019年第三届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发行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三匹松鼠株式会社2019年第三届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法律意见书》。
在此公告。
三只松鼠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