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平顶山晚报
目前是我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时期,为帮助我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现已揭露一些非文明交通行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警告全体人员安全文明旅游。
一、电动汽车、摩托车文明行为
二、大型卡车被禁止
1、2019年9月14日,车号豫D55132卡车在市姚电大道和光明路西实施“汽车违规指示牌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罚款100元,记录3分钟罚款。
2、2019年9月14日,车号豫D63307卡车在市神马街和开发二路北南部实施了“违车禁止标志所示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罚款100元,记录3分钟处罚。
3、2019年9月14日,车号豫D90906卡车在市姚电通和亚兴路因实施“汽车违规禁止标志所示违法行为”被罚款100元,记录3分钟处罚。
4、2019年9月14日,车号豫D90930卡车在市姚电和亚兴路因实施“汽车违规禁止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罚款100元,记录3分钟处罚。
5、2019年9月14日,车号豫DG8810卡车在市姚电大道和光明路西实施了“汽车违规指示牌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罚款100元,记录3分钟罚款。
市民朋友们,文明交通一步一步,社会进步一步,让我们积极行动,从现在开始,从自我开始,从文明旅行开始,走文明道路,驾驶文明车,以交通文明领导城市文明,作为遵守交通法规的文明实践者,使大家的旅行更加安全、更加顺畅、更加有秩序。 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自己的贡献,使我们的城市更加美丽,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
关于取缔三四轮车违法违规行驶的
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的通告
为提高城市文明形象,加大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力度,全面部署市委、市政府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从当日起实施三四次违法违规行驶和取缔出租车经营行为的共同整顿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修时间:即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整治区域:平顶山市城市建设区
三、维修重点:
(一)严厉取缔三四轮车无牌照、违规进入市场、非法载客运营、制止混乱放免、占领道路经营等
(二)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
1 .严厉取缔出租车谈判、屠客、甩客、转载等违反行为
2 .严厉打击出租车的任意调整、违法停车、汽车喇叭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3、保持车容车外观清洁,设施齐全,遵守行驶文明、经营规范。
四、维修措施
公告发布之日起,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开展集中整顿联合执法行动,妨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惩上述违法行为的公务、暴力抵抗法的执行,公安部门将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首先通知您。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平顶山市公安局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