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晚,四川乐山患者家长发现输液袋里有虫子的影像在网上传播。 事件发生后,乐山市人民医院有关部门立即在家属证词下将该输液器共同封印,并保管在家属身上。 本院向事件中的3岁患儿及其家属道歉,希望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患者家属和医院方面正在就此事的后续处理进一步协商。
此案危害具体人员,应首先作为个案处理。 病例应对该患儿进行一定时间的医学观察,看其身体是否有副作用,如有副作用应及时处理。 另外,有关人员的责任也应该论事追究,例如,因为勤务护士没有仔细检查输液器,没有发现这么大的虫子,工作疏忽,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是,这个案件不能单靠个案处理。 不这样做的话,就有可能看漏重大的安全问题。 如果虫子进入输液器的途径和时间不明确,应由医院还是生产企业承担责任,失去定性依据,事件最终成为沉积帐户,不利于整理和避免类似事件。
具体而言,此案目前不排除虫子在生产流通阶段进入输液器的情况,此案不能作为个案简单处理。 由于一根输液器出现了虫子,部分输液器很可能出现问题,甚至没有排除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漏洞。 发生这种情况时,至少该批输液器应当紧急召回,认真核对有关企业的生产和流通过程。 向关心这些事件的人们进行说明,从原因上可以减少类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