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
我最近在区医疗保险局知道
“二病”门诊药物的保障没有设置支付线哦~
高血压的人们要清算药费
不会再白跑一趟了
你是什么意思?
11月25日,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保健委员会、市市场监督局发行了《关于贯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药品保障制度的通知》(棉医保险发行〔2019〕23号)。 自2019年11月30日起,加入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接受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实施门诊用药保障。
那么谁能享受呢?
怎么处理?
具体有哪些内容呢?
进一步了解……
保障对象
加入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接受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未达高血压ⅱ期以上(并发心、脑、肾损害)。 达到高血压ⅱ期以上(并发心、脑、肾损伤)进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
保障水平
门诊的“两病”药物没有设立支付线。
高血压:诊断为高血压但不符合我市门诊慢性病“高血压ⅱ期以上(合并心、脑、肾损伤)”诊断标准的患者,在我市二级以下定点基础医疗机构门诊发生降血压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均可报销50%,每名患者每年最高报销200元。
注:“高血压ⅱ期以上(合并心、脑、肾损害)仍在门诊慢性病清算政策中享受待遇,已进入我市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高血压患者不再享受“两病”门诊待遇。
糖尿病:市内定点医院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费用,均可支付70%的费用,一名患者每年最高可支付500元的费用。
如何处理
《高血压》:需由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认定,提供患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血压》认定表》、检验报告、病历、病情诊断证明等。 (不再需要“下脚步”来交付资料)
没有必要“剪腿”来提交资料
“糖尿病”:按照门诊慢性病认定流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