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_ 宁波首例涉“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宣判 12人被判刑

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报道,11月12日,慈溪市人民法院揭发被告人邢某祥、郑某标等12人组织、领导人、暴力团体性组织犯罪、诈骗罪、敲诈罪、挑衅案罪、非法拘禁罪、赌场犯罪案件,判处被告人邢某祥17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剥夺个人财产、 对宣布没收罚款人民币48.3万元的被告人郑某标要求判处12年徒刑,并处罚款人民币18万元的其馀被告人判处1年5个月至9年徒刑,并处相应罚款。 据悉,该事件是为了清除黑色的特别斗争开始以来,宁波首次涉及到“套利贷款”的暴力团体性组织事件。

实习记者杨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孔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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