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济南市钢城区法院成功拍摄项链。 这次拍卖没有被司法机关规定,在确定基本价格的基础上直接启动拍卖程序。 项链估价为8100元,吸引4007次游览,15人申请竞争,经过37次竞争、26次拍卖延误,终于成交11700元,增幅为44.5%。
这条项链是盗窃案件刑事被告田某的个人物品。 2018年,田某偷运某物流公司、魏某等财产8.53万元。 公安机关将田某盗窃价值5.47万元的财产归还受害者。 2019年8月,法院因盗窃罪,并处田某有期徒刑6年,罚款8万元,命令田某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在执行阶段,法院取出了一条在案件调查阶段没收的田某项链。 本案中,部分受害者失去联系,无法进行当事人的谈判、方向性报价,存在网络报价、委托评价较长的鉴定周期,产生一定的鉴定费用,受害者的赔偿比率下降。 因此,在听取田上的某个意见后,议院合议,没有必要对项链进行司法鉴定,决定直接在网上拍摄。 参考开盘当日黄金市场价格,市场价格11571元。 根据“低拍高步”的原则,确定拍卖价格为市场价格的70%,拍卖公告展示并说明了这件物品的现状。 “本拍卖以现货现状为基准,未经专业司法机构的鉴定,本院不承担摄影成分的确定和瑕疵保证责任”一开始拍卖,很多卖家就会吸引游客,竞买。 经过多次竞争,终于以高价成交。 成交后,拍卖人办理接收手续,拍卖成功。
(齐鲁晚报齐鲁记者崔岩通信员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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