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vip也要付费点播_ 《庆余年》二次付费点播惹怒网友,这合法吗?

“食相不好看”“不追”“会员也不够”…是什么给网民带来了巨大的感情呢? 腾讯录像和爱奇艺在热播电视剧《庆馀年》中发表了新的更新模式。 收费——购买VIP的用户也需要支付新的50元。 对此,记者采访了知产方面的专业律师,认为垄断企业不应该滥用知识产权保护,可能会引起网民的不满,甚至有人怀疑“涨价”的合法性。

网络电视剧《庆馀年》很受欢迎,但是刷牙粉式的更新频率从开始就被观众灌输,“加更”的呼声高涨也表明了受观众欢迎。 所以,腾讯录像和爱奇艺能够满足观众的意愿,而且不是免费的午餐,它的名字是“VIP收费先行请求”。 即,从12月11日开始VIP费用先行,更新日期为6组,即加上VIP,总是比VIP用户多6组,比一般用户多12组。

这个模型的起点很好。 满足观众渴望看结局的愿望,在视频平台上增加收入。 但是,关于收费模式和收费金额,很多网民没有支付,视频网站认为利用观众的心理随意“涨价”不是合理的市场行为。

对此,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铭认为,视频网站的行为必须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是协议的有效性,即契约行为,二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力量。

“买卖双方都要有合同意识、合同思维。 」刘铭先分析这份合同是否真实,是否自愿。 视频网站发布新的收视模式后,合同内容是显示、隐藏还是对消费者负责。 同时,也要判断该合同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一般网站都是格式条款,消费者只能接受或拒绝两种选择,没有协商的馀地。 合同内容有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应依法排除,认定无效。

协议本身合法,属于企业的正当权利,如果消费者自己认可的话,合同就会成立。 也就是说周瑜打黄盖,说一个愿望伴随着一个愿望。

但刘铭也提出了另一个观点。 企业是否滥用了知识产权保护。

网络剧的制作费用越来越高,质量也越来越好,人气也越来越高,盗版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有些企业因着作权保护理由提高了价格。 刘铭认为,这种行为值得商榷。

刘铭认为,知识产权应予保护,但不得过度保护。 因为保护知识产权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公共领域的公共价值。 特别是腾讯、爱奇艺等可能涉及市场垄断的企业,如果垄断,可以设定消费价格,限制交易。 这种情况下,交易规则可能会超出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反而不利于实现作品的公共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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