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新华社北京电(记者王晓洁)记者20日从北京银行保监局发出《关于北京银行保监局规范中小企业贷款服务费用的通知》,要求当前部分银行在发行中小企业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提高微型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等现象
据介绍,近年来,各级政府相继提出一些政策文件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但在北京地区,个别银行尚未积极执行相关政策,部分中小企业贷款存在贷款买卖、转嫁成本等问题,增加了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针对以上问题,从严禁贷款销售、严禁转嫁成本、协商费用分担、完善激励机制、规范员工行为5个方面通知规范中小企业贷款服务费用,坚决遏制管辖银行业机构提高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通知中指出,根据银行自身的优势,通过将微型企业的贷款金额、发行时间、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信用条件与购买保险、资产管理、基金等金融产品和购买金额、期限相结合等,将贷款销售、转嫁成本的违反表现形式细分化。 在合同中,客户承诺承担相关费用的形式转让成本的客户向评价公司提交评价报告后,委托贷款形式改变转让成本等违反行为。
明确银行和微型企业“协商费用分担”原则,细分为“明确标准,实施名单管理,约定分担比例”三个具体标准,进一步提高银行业机构信用风险管理细分水平,明确强制实施公证等风险防范环节的具体标准,对提供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动态名单管理 同时,要根据“谁利谁负”的原则,积极与中小企业客户协商贷款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负担方式,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向中小企业客户承担一切费用,鼓励银行积极向客户承担更多费用。
今年以来,北京管辖范围内普惠型微型企业贷款盈馀、贷款户数持续增加。 截至2019年9月底,北京管辖区14家法人银行1000万元以下的普通微型企业贷款馀额为743.62亿元,比年初增加27.76%,比各贷款增长率上升17.14个百分点的贷款户数为2.82万户,比年初增加245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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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