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座谈会_ 依法破除中小企业发展障碍(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浙江宁波纺织企业采用特殊加工方法,生产出具有独特混色效果的纱线。 图为工人在车间工作。 章勇涛摄(人民视觉)

制图:沈亦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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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从规范财政税支持、完善融资投资、鼓励信用担保、保护合法权益等方面,依法为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修正后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了一年多,各法律规定是否被细分化执行,中小企业是否获得实惠?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了执法检查。

4月至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小企业促进执法检查,在吉林、浙江、湖北、河南、广西、陕西等6个省(区)进行了实地检查。 通过听取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报告,召开企业等座谈会,进行现场调查,发行问卷,随机调查等,调查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情况。

业务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

“看,那里是我们的第二期建设,政府仅用20天就完成了。 至少要几个月。 这个速度,以前想不到! 4月18日,检查组来到湖北长江电气公司,公司负责人指向对面的工地,感觉经营者的环境在改善。 “中小企业促进法让我吃了‘心丸’! " "

良好的商业环境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空气、日光、水分似乎都在我们每个人身上。 “中小企业的促进法和地方政策,使我们发展的原动力和自信更加强大”检查组到处都有很多中小企业主要赞赏这项法律。 但是,中小企业的获得感还不强烈,不能宣传和执行政策法律也有很大的关系。

4月16日,检查组在浙江温州从地图上随机搜查了几家企业。 14点,检查组首先来到温州笔业公司。 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向公司社长询问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法律文本“你看过这个法律吗”。 “没见过,不知道,我原来是个家庭研讨会。 ’不善言辞的经理回答说是诚实的。 检查组认为,这表明有些地方不重视法治宣传。

在浙江召开的一些企业家座谈会上,企业负责人说:“我们要支持,公平。 公平竞争的环境,是中小企业最大的支持。 一家企业呼吁建立公平的商业环境,保证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政府采购在采购投标中设置了各种门槛,不能让中小企业进入”座谈会上,这样的意见比较集中。 法律规定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但企业有反应。 法律规定,实际上是不可行的。 某政府采购在审核过程中提出注册资本、经营年限和规模等硬指标。 规定“这实际上排除了中小企业”。

检查组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度,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给予中小企业平等待遇,激发中小企业的活力和创造性,不断优化业务环境,清除与当前政策相关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优劣性差异化管理措施

融资难融资亟须解决

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促进融资为一章,但从检验情况来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高的问题仍然是阻碍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疑难病症。

为什么中小企业很难向银行借钱?主要是担保贷款多,信用贷款少。 湖北省检查发现,许多企业企业融资主要依赖抵押贷款,但银行认定的抵押物范围小、换算率低,中小企业缺乏可抵押资产,难以获得贷款。 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提高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宽容度,但实践中银行内部管理采用贷款终身责任制度,反映银行履行责任的政策在具体执行上存在较大差异。 同时,一些微型企业财务不透明,经营不规范,民间贷款、多贷款行为多,难以把握企业真正的资产负债情况,加大了金融机构的融资调查成本和信用风险。

浙江某医疗设备公司总经理就融资难问题感到“去年我们想融资,和银行接触了很长时间,最后连300万元的融资都没有得到,是因为我们的资产抵押不足。”

有的企业资产抵押不足,必须担保个人或家庭财产。 “中小企业贷款一定要有抵押,但我们企业几乎没有可抵押的资产。 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必须承担无限责任,融资时家属必须签字。 既然是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业务,就不应该卷入私有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中小企业主的抱怨。

据浙江省工商联负责人介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过度依赖抵押品,贷款结构不合理,信用追究严格等管理机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目前,贷款结构与民营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贷款需求不一致,民营企业的贷款份额不符合民营企业的比重。 目前,银行对限制融资行业的企业,一切利益都很强,误伤了发展前景良好的优秀企业。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融资高的问题,检查组指出,应深化金融供应方的结构性改革,建立适合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融资机制,对中小企业进行差异化处理,分类对策。 政府要重视引导中小企业加强自身管理,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加大不信任人的信息披露程度,依法惩戒“逃债”企业。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缺失”问题。

企业权利保护不容忽视

前几天,湖北某法院一起处理案件,执行人是一家市场前景良好的汽车配件公司,但资金周转一时不顺,拖欠职工工资和借款。 经法院调整,优先保障员工工资,稳定员工后,回收借款偿还。 这样,企业不仅可以生存,还可以清算债务,实现双赢。

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旨在追加“监督检查”,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有些企业向检查组反映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 一些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资金,中小企业销售难以恢复,同时中小企业正规有效维权渠道不足,维权成本过高。

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费,但检查显示,目前地方政府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比较普遍,滞纳金主要是工程费和物资购买费,企业往往无法追究,担心“诉讼胜利丧失了生意” 湖北某青铜铸造公司有很多债务纠纷,面对检查组的询问,该公司的上司感到不满:“我们借民营企业的原料金600万元以上,其他人还借2000万元以上。” 他对这种投入大,偿还时间长的情况无能为力。 黄石科技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大企业拖欠我们的货款。 我们不能起诉他们。 恐怕会给企业带来不好的影响。 赢了诉讼还是声誉扫地,钱还是无法挽回。 不予赔偿”。

与政府有关部门座谈时,检查组问地方政府:“中小企业促进法确定了维权渠道,为什么有不按照法律的规定确立和明确听取中小企业的意见的地方,中小企业的诉讼混乱,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 “我们将尽快执行,以便中小企业投诉。 “什么时候可以执行? 你有准确的日程表吗? ’这种直率的问答,任何座谈会都能听到。 如果被提问的人不能立即回答的话,检查组会要求在有限的时间内反馈情况。

“中小企业自身融资困难,拖欠账户有可能成为压倒中小企业的最后稻草”,检查组呼吁,当务之急是整理拖欠的中小企业账户,切实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各地政府部门加大偷工减料和审计力度,针对中小企业无法控诉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发现滞后,促进改善,增加滞后,打击报复,无理由停止工作交易等行为,推进大企业和跨省市借款的协调偿还,在社会上发扬合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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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报记者王比学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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