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子洲县工资劳动者向当地社会局申请仲裁,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厅“人员不足,不受理案件”的答复文件最近引起争议。 对此,新京报记者从子洲县政府了解到,子洲县人社会局对于不正当的回答公开道歉,工作人员作为混乱不提出处分提案,纪委会介入了调查。
子洲县劳动人事纠纷仲裁院发出的不受理事件通知书。 回答者提供地图
三丰油脂公司工人代表白冰告诉新京报记者,2018年,三丰油脂公司拖欠了82名员工300万人的工资。 由于歉收,2018年11月,职工们向子洲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报告了此事。 同年12月28日,子洲县劳动保障监察队就此发行《答复意见书》,涉嫌陕西三丰粮食有限公司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无法偿还工资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白冰说,因为工资还没到,2019年5月,他作为代表向子洲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提交了仲裁相关申请书,但是对方以仲裁员不足为由拒绝受理。 “我们起诉法院需要人事社会局的仲裁,但工作人员的回复人数不够,没有受理”
根据白冰提供的子洲县劳动人事纠纷仲裁院“不受理事件通知书”,仲裁院不受理的主要理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纠纷仲裁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裁定劳动纠纷事件实施仲裁庭制。 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设有首席仲裁员,但本院目前只有2名仲裁员,不能受理此案。
12月13日晚,新京报记者联系了子洲县人社会局主任科员马翰斌,证明文件是真实的,警署说今年3月份有人员调整,负责此事件的工作人员没有仲裁证
13日20点左右,新京报记者从子洲县政府对三丰油脂公司的工资不足问题,子洲县人社会局的负责人就劳动争议仲裁院不受理的不当回答公开道歉,对于员工作为混乱不提出处分提案,承诺加紧完善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人员配置。
现在子洲县纪委监督委员会介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严格按规定向有关人员追究说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