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0年的临近,今年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政策也将完成2019年全年度。 北京青年报记者今天( 12月5日),现在个人纳税人申报特别扣除申报所使用的“个人所得税APP”也完成了新功能,追加了“2020年度继续享受特别扣除”的功能,今年享受特别扣除的个人纳税人需要确认到今年12月31日为止立即申报2020年的特别扣除 与此同时,如果附加扣除事项有变化的话,也可以更改为那个机会。 据税务部门介绍,各部门应当立即通知本部门员工进行2020年特别扣除的确认工作。
按照《个人所得税特别追加扣除操作方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必须在第二年确认扣除义务人员需要继续特别追加扣除的情况下,每年12月份在第二年接受特别追加扣除的内容,并提交给扣除义务人员。 纳税人没有及时确认的情况下,扣除义务人从第二年1月开始暂停扣除,纳税人确认后进行特别扣除。 如果纳税人不马上确认的话,之前享受的特别追加扣除从2020年1月开始暂停扣除,在纳税人确认之前不能享受特别追加扣除。 对企业财务人员也要及时下载员工确认信息,及时履行预扣义务。
北青报记者今天注册了税APP,现在对于继续享受特别追加扣除政策有提示。 其中,纳税人注意到2019年已经申报的特别追加扣除信息是否有变化,如果有变化,必须立即修改的纳税人2019年没有填写特别追加扣除信息,但如果2020年有符合条件的特别追加扣除,请在相关模块中填写信息,享受这一乐趣。
在确认操作过程中,对于修正内容少的纳税人,操作的复杂性远低于首次申报,对于没有变化的信息可以采取“一触式确认”。 有修正信息的情况下,可以在用修正功能修正后进行确认。 2020完成特别追加扣除申报后,如果需要查看记录,可以单击“查询”,单击我的记录“特别追加扣除申报记录”,在年度之间切换查看记录。
特别要注意的是,2020年作为新的纳税年度,对孩子教育父母的扣除率、住房贷款利率的扣除方式、赡养老人分配率等可能会发生变化,纳税人必须事先考虑这些项目的信息。 因为这些内容在保证真相的同时,在2020年纳税年度内不能再次改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张钦
编辑/粉丝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