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和市交通局最近联合发布的《佛山市巡航出租车运费优化调整通知》(以下称“通知”)将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执行。
《通知》指出,佛山将推进五区运价水平和结构统一,实施“同城同价”,出租车运价项目包括标准运价项目和非标准运价项目。 标准运价项目由出发价和按揭价构成,调整后执行的出发价为10元/2.5公斤,按揭价为2.8元/公斤。
非标准运费价格由回程费、时间费、夜间服务费、附加费构成。 “回程费用”从单一价格逐步调整为差别化费用,整体下降。 也就是说,从12公斤到25公斤是按行李价格的20%加算,25公斤以上是按行李价格的50%加算。 另外,为了增加交通拥堵时段的车辆供应,“时间费”调整为0.6元/分钟,累计满1元计费一次,不满1元不征收。 “夜间服务费”是为了鼓励乘坐出租车的夜间发车,在夜间( 23:00-次日5:00 )乘坐的乘客,以出发价格和行驶距离价格的15%相加。
暂不征收附加费,条件成熟时由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及时制定收费标准。
为了推进佛山市五区巡回出租车的运费水平和结构统一,实施了“同城同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18年12月制定了调整方案,召开了市民听证会,对方案进行了修改调整。 日前,经佛山市政府同意,佛山市发展与改革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佛山市巡航出租车票价优化调整的通知》,2019年11月1日起调整全市巡航出租车票价。
市发改局提醒很多市民,调整后的运费将于下月1日执行,如果司机发现不按规定支付费用,可以打电话反映到“12358”。
佛山新闻网综合报道
资料来源:佛山日报
编辑:冯海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