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_ 明知自己要死,为何古代受极刑的犯人还是会贿赂刽子手?

文/炒米的观点

死刑犯收买刽子手是买不起生命的,希望死刑犯磨刀子快,解决问题,让死刑犯有点痛苦。

因此,一般被判定为“秋后斩首”的人,可以理解收买杀人手,磨快刀,用一把刀砍下头,使死刑犯不受二次罪,吃二次刀。 贿赂之所以足够,是因为在刀前吃送行的饭菜,喝送行的酒,还可以呆呆地倒水减轻疼痛。

既然受了“极刑”,就以使死刑犯更加痛苦为目的。

因此,炒米认为,这种收买刽子手的行为就像手术时把红包交给医生一样,为了谋求死刑犯家属的安全,似乎收买了刽子手,刽子手要小心一点,死刑犯少受点苦。

古代的极刑只是你想不到的,他做不到。 例如凌迟、车裂、腰斩、剥皮、炮烙、宫刑。 《清朝野史大观》中有这样一段话,慈禧下令处决“戊六君子”时,一定要用钝刀斩首。 表示慈禧憎恨戊戌六君子。 完全停不下来,清末最流行的酷刑叫做“凌迟”,在太平天国被捕的石达开、林凤祥、洪仁瑾、洪天贵福等人都被凌迟,慈禧真的恨戊六君子,完全可以求凌迟吗?

遭遇了凌迟、腰斩、剥皮等极刑。 送也白送。

凌迟死刑,到清朝为止最高等级3543刀,每10刀休息一下,打招呼。 从完全切开到3.4天左右,在切开手术刀之前,不能让犯人死。 死刽子手必须承担责任。 历史上接受3543刀的只有袁崇熙原警部,其次是接受3357刀的明代权监刘瑾。 到了清朝凌迟只有24刀、36刀、72刀、120刀这样的等级,所以上面规定了哪个等级,没切就死刑执行人杀死了死刑犯,自己不能吃了。

《正说清朝三百年》中最后被腰斩的刑罚是俞鸿图,是一条不为人知的刑罚潜规则,死刑前不送礼物给刽子手,因此刽子手来到“慢慢死去”,结果拼了七个“惨”字,气喘吁吁。 但是,这毕竟是野史,正史有其人,并不是腰斩。 腰一断就“速死”,从现代医学的观点来看也不现实,通常会慢慢出血而死。

(凌迟的照片太血腥,感兴趣的在网上搜索)

不用说磨皮萱草那样的东西,就是在头上开个洞,放入水银……考虑一下寒冷和栗子吧。

凌迟等拷问残酷,1905年法学史家沈家本奏被允许删除凌迟等极刑,清朝几年后灭亡,这些极刑成为历史。

文/炒米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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