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死刑人员_ 唐山“煤医道驾车撞人案”罪犯刘硕光今日被执行死刑

2019年12月13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命令,依法对“煤炭医道车撞击事件”犯人刘修光执行死刑。 检察机关依法派人员到现场监督。

2018年6月6日晚,刘修光酒后,在唐山市煤炭医道等多条道路上驾车,故意撞上行人,摔倒,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

2018年11月28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危害刘修光公共安全的罪名判处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 一审判决后,刘修光提出上诉。 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依法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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