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_ 女子网络炒卖虚拟币 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拘

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于12月5日,在信息化时代,虚拟货币交易流行,有些非法者利用国外的虚拟货币平台进行交易,投资者知道对方的假币来源不明,变成不正当收入的情况下,被利益驱使,怀着幸运心理,在网上交易虚拟货币获得不正当财产,这种行为

11月30日,石狮市公安局宝盖派出所警察远赴大连,在网上拍卖来源不明的伪货币,怀疑藏有犯罪所得的高某被捕。

事件发生后,高某向民警坦白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原本,今年8月,高某偶然在某个现场直播平台上看到宣传在网上炒假货很快就能赚到钱的消息,现场直播者主张“每天赚500不是梦想”。 高某很感动,通过扫描视频中的二维码,追加了被称为“木子”的微博,从“木子”网站下载了应用程序,在APP呼叫的引导下,将自己和家人的银行卡20张以上一下子联系在一起。

高某知道银行卡因非法使用资金被冻结的情况下,买卖伪货币赚取差额。 高某只要动动手指就会马上赚钱,但几个月来都不想把自己关进监狱。

目前,女高某因涉嫌隐瞒罪行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隐瞒犯罪罪嫌疑是指知道犯罪收入及其收益后隐瞒、转移、收购、代销或以其他方式隐瞒、隐瞒。 近年来,隐瞒和隐瞒犯罪收入的案件屡见不鲜。 另一方面,市民没有认识到其罪行,法律意识薄弱。 另一方面,盗窃品的价格便宜,敢于冒险,明知是特征不明的盗窃品,却主张购买,或者以欺诈等形式得到的“黑钱”,还是用汇款等方法帮助洗钱,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警察警告说,不要贪图利益,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没有合法证明书的各种赃物,也不要帮助洗“金钱”。 否则,钱就赚不到钱,反而被监禁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动小颖

编辑/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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