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了向美国征收关税商品的第一个排除名单
其中,名单上记载的商品从2019年9月17日到2020年9月16日,免除了反制美301措施上的关税。 退还已征收的关税,有关进口企业应当在排除名单颁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
清单2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免除为反制美301措施征收的关税,征收的关税不退还。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排除美国关税商品,及时发布后续批量排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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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起,企业向申请征收美国关税商品的国务院关税税务处理准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向关税国务院关税税务处理准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向美国原产汽车和零部件征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