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宣布孙小果等13人参加组织、领导人、暴力组织等犯罪案件审判,指导被告人孙小果犯组织、暴力组织犯罪,开设赌场犯罪,妨碍暴行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证词罪,犯受贿罪,有罪处罚, 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的被告人区宏斌、杨朝光等12人犯了参加暴力组织的罪等,数罪处罚,决定从15年到2年6个月不等徒刑,处以罚款。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孙小果以组织者、领导人、顾宏斌、曹靖、栾皓程、杨朝光为积极参与者,冯俊逸、赵捷、王子谦等其他参与者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相继开设赌场、挑衅事件、非法拘留、蓄意伤害、集体暴力、妨碍证词、贿赂等犯罪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被告人孙小果组织、暴力团体的性质组织,为了获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的非法经济利益,开办赌场,扩大情节严重的组织的不法影响,为了要求高利贷,有组织地多次殴打他人, 为了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机器,破坏车辆,雇佣他人非法借款,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要求高利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雇员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有侮辱场面的组织成员在公共场所集体殴打, 严重的情节是,为了掩盖其他负重伤害的相关人员的犯罪,减轻自己的罪行,以贿赂使他人作伪证的其他案件相关人员的犯罪,以及为了不被监禁,向司法相关人员行贿。 被告人区宏斌、杨朝光等12人参加了暴力团体组织,分别参与了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罪的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和群众旁听了判决。
同日,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爽等22名涉及孙小果案件的罪犯计处赌场开设罪、挑衅罪、集体暴行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罪行,决定9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待有期徒刑。
据记者透露,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故意伤害、挑衅事件的复审事件,法院依法定期宣判。 (中央电视台记者程琴)
(原题:孙小果出狱后在黑罪一审中被判刑的二十五年孙小果再审事件定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