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孙小果事件的公务员19人和重要相关人员的职务犯罪事件一审判决:从孙小果的生母、继父到违反“脱罪”减刑的公安、法院、监狱的公务员,分别接受了有期徒刑2年到20年。
法院判处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分局原局长李桥忠(孙小果继父)因徇私舞弊、徇私拷问罪、受贿罪、受贿罪、职场受贿罪19年徒刑。
孙鹤予(孙小果母)被私情拘泥于法律犯罪,被私情拘泥于减刑,行贿罪,受贿罪判处徒刑20年。
孙小果曾以“李林陈”为假名脱了金蝉,建立了黑色的商业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