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奇欣
8月13日,国家卫生委员会发布《关于根据区域化原则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估和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在补充指标数据和证据的栏目中,向各三级公立医院提出了8月20日“关于发行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测合理药品目录的通知”,2016年至2016年
国家版重点监测药物目录发行以来,各省、市、医疗机构陆续发布各自的删改版目录。 8月13日江西省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发布的《下半年重点监测合理药品目录》显示,医院不仅是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测品种,金额上位、用量激增的品种也是重点监测对象。 在业界,随着医院级别正式全面严格控制辅助药品,辅助药品市场将再次受到打击。 另外,临床用量多,购买金额高,排名上位,用量增加显着的药品也受到严格控制,临床合理用药时代即将到来。
补助药物收入所占
影响医院绩效评价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的意见》表明,各地应根据本省实施方案,加快开始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的指标是:辅助药物收入所占,基本药物购买品种所占比例,国家组织药品集中中标药品使用比例等。
通过绩效评价,三级公立医院以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型转变为质量效益型,以管理模式从粗放行政化管理转变为全方位绩效管理,更加科学、更加公平地促进收入分配,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高,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的效果。
根据要求,到2019年12月底,完成首届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运用评估结果,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案、财政投入、经费评估、绩效工资总量评估、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并与医院评估、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及各评估优先事项紧密结合。 业绩评价结果是选拔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另外,要在各地认真建立绩效评价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对质量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捏造、虚假报告、虚假报告等情况,国家保健委员会通报批评,取消医院当时的业绩评价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前几天,国家保健委员会通报了西安市第三医院绩效评价的相关问题。 西安市第三医院上传事件主页数据出现严重失实问题,难以计算事件主页的相关指标。 对此,陕西省卫健委取消了该院2019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医院等级审查申报资格,对西安市第三医院有关人员进行批评、记录处分,取消个人审查优先资格等处理。
销售负增长有可能出现在下半年
显然,在严格的业绩评价要求下,医疗机构合理使用药品的趋势越来越大。 国家卫生委员会首次发布国家重点监测合理化药品目录时,各医疗机构强调要建立重点监测合理化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的全过程管理。 对药品使用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理、取消本机关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使用药品。 另外,对于目录中未列入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医生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疾病诊疗规范指南和相应处方权限,合理选择药品种类、用药途径和用药量进行处方。
实际上,合理用药范围已不仅重点监测目录内的用药,而且重点监测目录外的用药。 江西省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发布的《下半年重点监测合理药品目录》分为3个子目录,表1目录为2019年江西省首批重点监测合理药品目录中的同院品种,共18个,其中9个为首批国家重点监测合理药品,其馀药品为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 含有人血白蛋白注射液、氧头孢噻肟钠、紫杉醇脂质体、谷红、红花黄色素、头孢噻肟、左氧氟沙星9个江西省重点监测品种。
另外,表2目录中主要记载了本院2019年1月至6月金额的20天前,表1目录中没有的药品,阿托伐他汀钙片、碘氯沙醇注射液、注射用头孢哌酮舒他明钠、注射用铂、夹层注射液、丁苯橡胶注射液、二 表3的目录是2019年1月~6月的使用金额前100,与2018年7月~12月相比,使用量增加了20%以上,是表1、表2的目录中没有的药品,左西孟旦注射液、美索巴莫注射液、胎盘肽注射液、猪来源纤维蛋白粘合剂、注射用盐酸罗替尼乙酸酯、复方曲肽注射液的6种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内部网络数据显示,在第一批重点监测药品目录出现之前,目录中相关品种的整个市场都出现了钝化。 由于2017年一些省市陆续发布了监测目录,相关品种2018年的销售额几乎没有增长。 现在国家和各地只发表了商品目录,之后的招募规则和医疗保险的支付对策还没有发表,重点监视商品目录中的药品的真正负增长预计会在2019年后半出现。
■陈雪薇的编辑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遵循土地化原则
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和数据质量管理工作通知
国卫办公书〔2019〕6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管中心:
希望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的意见》中,根据明确的工作原则和要求,各地根据本省的实施方案,尽快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工作。 同时,为了确保绩效考核数据的客观真实比较,各地必须对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向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提交的数据进行质量控制。 具体要求如下
一、数据质量管理内容和时间
我委于8月12日开放管理平台,查阅三级公立医院自行报告的数据和证据资料,同时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数据质量管理。
三级公立医院自我调查要求。 各三级公立医院根据《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和当地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核对和质量控制医院报告的数据和证据文件。
1 .第一阶段:国家监测指标4、5、6、8、9、10、13、14、24、45、46、48、53、54、55的质量管理工作由我负责,非国家监测指标52的质量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负责,上述数据质量管理完成后,装入管理平台供各地参考。 其中指标45、46应根据各三级公立医院的事实,在8月20日之前在国家医疗机构、医生、护士的电子登记系统内维护人员信息,在具体科目内维护麻醉和病理在职医生信息。 医院应在8月20日前完成我所负责的其他国家监测指标的质量控制,形成第一阶段的分析报告,报告地区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传到管理平台。
2 .第二阶段:各三级公立医院应在8月31日前完成非国家监测指标质量控制,形成第二阶段分析报告,报区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传管理平台。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数据质量控制要求。
1 .检查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 截至8月25日,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通知》、《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018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核对三级公立医院第一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登记号码、医疗机构等级、医疗机构类别等
2 .检查事件主页的数据。 截止到10月1日,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靠本省病案质量管理中心,在国家病案管理质量管理中心的支持下,实际制定了本省绩效评价的四级手术目录、微创手术目录,检查了病案主页的相关数据。
3 .检查与绩效评估有关的指标数据。 对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报告的数据进行审计和质量控制,形成当地三级公立医院第一、第二阶段绩效评价总体数据质量控制分析报告,分别于8月25日、10月1日上传至管理平台。
二、补充指标数据和证据资料
补充指标每50人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实证资料。 各三级公立医院8月20日前将2018年科研经费立项证据材料上传至管理平台。
补充指标32辅助剂的收入占有率指标数据。 各三级公立医院8月20日前根据《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测合理化药品目录通知》要求,对2016年至2018年辅助药品收入比例进行数据测量,并向管理平台补充相关数据。
三、其他要求
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数据源标记为财务年报的指标,各三级公立医院应当与本医院的财务年报数据进行比较,并根据财务年报数据进行填写。 医院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没有预算管理关系,或者有预算管理关系但实行非医院会计制度的,医院应认真验证数据,按照两个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质量管理,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研究确认。
各三级公立医院数据质量管理发现问题,应当向当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经同意在管理平台进行数据纠正,填写详细情况说明,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研究确认。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数据质量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通知管辖区内的相关医院,促进数据的更正,填写情况说明。 质量控制数据用于各地绩效评估。
各地要认真落实“意见”要求,建立绩效评价信息系统平台,成立绩效评价专家委员会,建立绩效评价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对于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捏造、虚假报告、虚假报告等情况,我会通报批评,取消医院当时的业绩评价资格。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局联系方式:肖莉、王斐
联系人: 010—68791885、6879188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管中心联系方式:楚湓婧、翟晓辉
联系人: 010—68791681、68791678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2019年8月8日
■资料来源/国家卫生委员会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