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关键一年,这一年,农村农业部不仅修订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而且《土地管理法》也已修订,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两项改革政策的颁布,大力推进农村住宅改革工作的开展,加强国家对农村住宅资源的规制,提高农村住宅使用效率,但目前农村住宅使用问题十分复杂,大量住宅资源被浪费、破坏,部分人有多个住宅,部分农民想申请住宅,但是分配住宅 因此,随着这一量的大改革政策的颁布,未来农村宅基地有“三不”的原则。 三种人不得占用宅基地盖住宅。 农民朋友一定要小心
1、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标准
为规范农村住宅基地的使用,国家对农民朋友使用住宅基地规定了一定的面积标准,《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家庭只有一户住宅基地,住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民朋友在申请住宅用地的同时,国家发行住宅用地使用权证明书等相关文件,农民朋友应当按照住宅用地审查条件建造住宅,不得超额占有住宅用地!
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宅基地
国家加强了宅基地的管制。 尤其是宅基地的使用问题,农民朋友应该在宅基地盖住房,提前申请。 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盖住房。 否则,那房子属于非法建筑。 不符合农村住房建设条件,那房子将被拆除
3 .耕地、基本农地不得作为宅基地占有
由于部分农村地区宅基地有限,许多农民朋友在住宅建设时占用耕地进行住宅建设,这也减少了农村耕地面积,国家明确主张不得占用耕地建设住宅,不得占用基本农地。 农民朋友想在耕地上盖房子,要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开垦相应面积的耕地,然后在耕地上盖房子!
这三种人不得占用宅基地的新建住宅!
1 .户籍从农村集体组织转移
目前,许多农民户口从农村集团转移到其他农村集团转移或成为城市居民,但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团,只有农村集团成员有资格获得使用权,因此户口从农村集团转移的人可以获得宅基地的新建住宅
2、不满足每户住宅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民朋友如果不满足一户一户的条件,就不能申请住宅建设,“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宅管理的通知”也明确提出了对农村一户多户的收费利用、有偿退出等方式,提高空闲住宅的利用效率
3、出售、出租、赠与房屋
目前,国家也积极推进农村住宅地基转让、流通等工作的开展,使很多农民也转让、流通农村住宅地,并且有些农民朋友出租、赠与自己的住宅,但这些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能占用住宅地基建设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