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交通运输部科技部门解读了新修订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道路车辆通行费车种类分类”,与2003年公布的旧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调整了9辆巴士和4.5吨轻卡分类。
2003年公布,在全国实施。 该标准对统一和规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车型分类,促进地区和全国高速公路网费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
随着我国道路交通实现飞跃发展,收费道路内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收费道路主要集中在高速公路上,收费车辆的构成和运输状况不断变化,收费技术进步迅速,人们期待提高收费效率和便利性,目前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道路车辆通行费车种分类”( JT/T 489—2003 )
收费道路车辆通行收费车分类标准修订,统一、规范和完善全国收费道路车分类,大力支持废除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间断快速收费。 标准修订对推进公平合理收费道路收费体系的构建,提高收费效率和收费道路管理技术,促进智能道路发展,支撑交通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与2003版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修订如下:
1 .车辆类别体系方面
2003版标准收费车分为“巴士”和“卡车”两类。 为了尽可能复盖新标准在收费道路上行驶的所有车辆类别,在整理了“汽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7258-2017 )和“汽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GA 802-2014 )等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车辆分类体系的基础上, 新标准对车辆类别体系进行了重新分类,增加了“专业作业车”的类别,具体规定了各类汽车列车、摩托车和六轴以上卡车的分类。 所有收费车辆分为公共汽车、卡车、特别作业车三大类。
新标准将乘客和不以装卸为主的特别作业车辆划分为一个类别,在解决当前各地特别作业车辆分类不明确、不统一和不合理的问题的同时,与国家标准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汽车分类的体系一致,减少了费用争议,使费用制定和费用管理变得容易。
2 .关于客车分类参数
按照2003版标准,公交车辆出厂后按照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座位数进行分类,新标准修订为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的车辆类型和核定人数进行分类。 其中车辆类型为第一分类指标,核定人数为第二分类指标。
按照《汽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7258-2017 )、《汽车、拖车及汽车列车轮廓尺寸、车轮载荷及质量限制值》( GB 1589-2016 )、《汽车类型术语定义》( GA 802-2014 )等标准对车辆进行完全统一分类,各种普通总线、专用总线按标准进行明确分类 因此,新标准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类型、汽车登记登记车辆类型作为轿车车型分类的首要指标。 主要采用收费公路车型分类标准,与国际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车型分类标准一致,符合车辆驾驶执照上明确规定的类型,操作简便。 二是主要按车辆规格分类,车辆对收费道路的损伤与占有的关联度高,易于实现收费合理性。 三是容易将住宿车等专用巴士对应编入巴士分类体系,仔细考虑车辆规格和座位,分类合理。
为了解决摩托车统一分类问题,新标准继承了各地区摩托车分类的主流规定,明确了摩托车通行费道路,按一种公共汽车分类。
3 .调整一类客车的分类界限值
第1级和第2级的巴士分类界限值由7名评定人数修订为9名。
主要基于以下几点来考虑。 一是九座以界限值符合目前车辆分类国家标准和车辆通行证分类指标,分类标准更加简单明确,可以减少费用争议和纠纷。 其次,根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牌照》( GA 36-2014 )规定,有人9人以下为小型巴士和小型巴士,发行蓝底白字白框牌照,10人以上发行黄底黑字牌照黑框牌照,易于识别,自动收费识别和实现 三是标准修订后,核载8人和9人车辆从原两种公共汽车下降到一种公共汽车,降低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降低国家道路收费标准,不仅满足整体要求,更容易为多数车辆用户接受。
新标准是,将搭载核的8人和9人的巴士从原来的2种巴士降到1种巴士,会带来收费收入的减少。 针对这一变动,在修改标准的过程中,通过举办研讨会和典型的省调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机构总体上持肯定态度。 这种调整对收费收入的影响很小,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标准相统一,减少收费争议,提高收费效率。
4 .关于磁道分类参数
按照2003版标准,卡车在车辆出厂后按照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额定装载质量进行车种分类,按照新标准,各类卡车按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种分类。
采用车辆总轴数作为货车车型分类的首要指标,主要基于以下几点思考:一是简单明了,操作简单。 车轴数易识别,分类简单明确,执行争议少。 以车轴数为车型分类的主要指标,易于实现车辆自动分类,为卡车自动分类和自动收费创造条件,适合未来收费道路的发展方向。 二是有助于解决“大吨小标”问题。 2003版标准卡车按核载量分类,存在卡车普遍存在的“大吨小标”问题。 采用车轴数分类指标,基本解决了车辆“大吨位小标”对分类标准的冲击问题,对规范卡车市场和公平收费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 第三,收费的合理性。 加强高速公路入口管理,实现一切货车运输合法运输条件,车辆轴数可以总体反映车辆规格,更好地反映车辆道路破坏和道路通行资源占有,有助于货车收费更加公平合理。 四是有车型分类的实践经验。 发达国家的车型分类一般以车轴数为主要分类指标,欧美各国主要以车轴数、车轮数和第一轴车高为分类指标,日本以车轴数和总质量为车型分类指标。 我国广东、山西等省也有成功的实践。
5 .调整一类卡车的分类界限值
将双轴车辆新标准进一步细分为两类,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作为第二指标,双轴车辆细分。 一两种卡车的分类界限值为车长不足6米,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5吨。 主要以车长不足6米、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5吨为界限,符合当前车辆分类国家标准和车辆通行证的分类指标,分类标准更加简单明确,可以减少费用争议和纠纷。 其次,根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牌照》( GA 36-2014 )的规定,总车长不足6米,最大允许总质量不足4.5吨的小型卡车和轻型卡车,发行蓝底白字白框线牌照, 车长在6米以上或最大允许总质量在4.5吨以上为中型卡车或大型卡车,发行黄地黑字黑线牌照,识别方便,自动识别和自动收费容易实现,符合未来收费道路的发展方向。 三是总质量4.5吨和车长6米为卡车参数两个比较明显的界限值,容易区分。 (4)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和2003版标准装载质量2吨的卡车基本对应,所包含的车辆范围稍大。 标准修订后,部分货车来源的两种货车下降到一种货车,降低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满足国家收费负担的总体要求,很容易被许多车辆用户接受。
6 .补充6轴以上的卡车分类规定
根据《汽车、拖车及汽车列车轮廓尺寸、轴载及质量限制值》( GB 1589-2016 )的相关规定,6轴以上的卡车为超限车辆,轴数变化范围广,不得确定具体的分类方法。 新的标准对应车辆的总轴数明确规定了在超限车辆上执行。 这种规定有利于复盖收费公路上的所有车型,统一全国网费规则,有利于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便于各地实际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7 .明确专业作业车的分类规定
按照《汽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7258-2017 )和《汽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GA 802-2014 )等国家标准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专业作业车(专用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和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中用于工程专业(包括卫生医疗)作业的汽车。
特别作业车分类标准的制定主要考虑特别作业车(特别作业车)有无装卸功能的特别作业车(非装卸特别作业车,评定装载质量为1吨以上的特别作业车)和有装卸功能的特别作业车(装卸特别作业车,没有装卸结构,或者有装卸结构但评定装载质量小于1吨的特别作业车)两种。 因此,专业作业车辆的车型分类不能采用以客货运输功能为主的客车和卡车的鉴定装载人数和鉴定吨位等参数进行分类,其次,专业作业车辆的轴数基本上可以很好地反映道路破坏和道路通行资源的占有。 因此,总体上可以采用车辆总轴数作为特别作业车分类的主要参数的三点是,为了使分类标准更加简单,制定费用,考虑特别作业车和卡车的对应性,以与卡车类似的方式进行了具体的分类。 专业作业车一般在六轴以下,六轴以上的车辆主要是油田专用车辆和汽车起重机,这些类型的车辆在收费道路上行驶的数量较少。 因此,专业作业车不对六轴以上的车辆进行专业分类,而是按六轴车辆进行统一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