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祥从连云港看守所出来放鞭炮。 照片:陈鑫
记者陈鑫
入狱5年多后,连云港“药神”事件遗留下来的6名拘留被告人(被告人的比喻苏于12月4日刑期已满),终于等着保释。 2019年12月5日上午10点,被拘留的被告人5人相继离开连云港拘留所的大门。
接口新闻报道,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林永祥等15名被告被连云港市公安局原新浦署刑事拘留,2014年下半年被连云港市公安局原新浦区人民检察院逮捕,被拘留在拘留所。
公诉机关从2011年到2014年7月,被告人林永祥、张旭等15人在印度生产的无进口认可文“giffinitive”( Elisha )、“甲磺酸伊马替尼”( galiver )、“盐酸伊洛替尼”( trocay )、“甲苯磺酸索尼”( togus美)等抗癌
四年后,该案于2018年8月31日开庭。 一审法院认定林永祥被告等15人犯了贩卖假药罪。 其中,林永祥被告等11人分别被判处3年9个月至6年半的有期徒刑,另1人被判处缓刑,3人免除刑事处罚。
新版《药品管理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此案迎来了转机。 根据新《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药品批准证书的药品生产、进口处违法生产、进口、销售药品金额的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同时,该条规定不允许进口少量海外合法出货的药品,情节轻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截止到11月底,家属和律师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暂定于12月1日《药品管理法》生效后,对拘留中的诉讼人和原审被告人进行保释审查的信息。
“就像做梦一样,我本以为有机会改变判决,但没想到能减刑多少。”这件事的第一被告人林永祥于12月5日离开拘留所后,对接口新闻说。
林永祥先和女儿打了视频电话,然后向律师和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收到了押品。 下午他又去买衣服和生活用品,扔掉拘留所穿的衣服,然后去理发店和洗澡中心简单地修理了自己。
林永祥理发后,观察自己5年5个月的变化。 照片:陈鑫 根据接口新闻得到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采保审查决定书,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对本院审理中的林永祥等出售假药的上诉人林永祥,决定采取保留审查的强制措施,期限为12个月。
林永祥代理律师葛绍山在接口新闻中说:“林永祥是香港市民,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间,他不能回香港,现在需要在内地寻找临时住所和适当的保证人。”
据林永祥说,2014年6月30日,他刚和朋友在深圳罗湖吃过晚饭,来自连云港的警察敲门,简单地问道后,带他去车站,然后被关押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拘留所。
一审判决书称,2013年初至2014年7月,印度人ANKIT将药品送往香港,林永祥主要与水货客户联系,从香港带药品至深圳,征收3美元/瓶的劳务费,经深圳送达全国各地,被告人韩柏龙、李振岳、王蜂、何永高、曹旋昌使用抗癌剂
林永祥根据接口新闻的采访,他有在香港合法进出口药品的资质。 印度人在香港保健局的网站上找到他的联系方式,积极联系他转播药品。 “三美元的中间价格差额只能补偿成本,我同意当时做。 一是帮助人,二是扩充商业人脉关系”
林永祥(右)和律师葛绍山合影。 照片:陈鑫 林永祥确实后悔这种“买卖”,但自己却认为不卖“假药”。 他说,自己没有打算接触法律的红线,但是不知道那种情况在内地是基于假药论的。 "印度人说,卖掉这种药被抓的话会被罚款. "
“理想结果当然无罪”林永祥说:“我一辈子都不违法。 我不想在人生中留下罪恶的污点。 我不是真正赚钱,而是帮助别人”。
“后续我们的辩护意见仍然主张林永祥无罪。 」葛绍山说。